雅加达——雅加达SMKN 57的一名学生向总统乔科·维多多询问了对腐败分子判处死刑的可能性。12月9日星期一,在雅加达SMKN57观看了普雷斯塔西·坦帕·科鲁普西的演出后,学生问乔科维是谁来到他的学校。

Jokowi答复说,1999年第31号法律对腐败分子判处死刑作了规定,2001年《消除腐败罪法》第20号修订了该法,但适用并非武断。

"如果腐败是自然灾害,这是可能的。否则,没有。例如,有地震,海啸,在亚齐,或在NTB,我们有一个预算的灾害管理,钱是腐败的,它可以(可判处死刑),"Jokowi回答腐败分子的死刑问题,同时补充说,没有腐败分子被处决。

事件发生后,记者问乔科维是否可能对所有腐败分子适用死刑。乔科维说,只要公众鼓励他们修改法律,就可以这样做。

"如果公众希望在刑法草案中包括这样的情况,则包括在Tipikor(死刑)中。但同样,它也包括立法机构(DPR)的[意愿],"他补充说。

法律和人权部长亚松娜·H·劳利说,对腐败肇事者适用死刑仍处于讨论状态。他说,虽然该规则存在,但其应用尚未实施。

亚松娜补充说:"对在自然灾害中腐败的人,有可能(死刑),但在龙目地震中,实际上(与灾害有关的腐败)只有此类案件,(死刑)是最大的威胁。

PDIPerjuangan政治家补充说,与自然灾害有关的腐败行为者也不会立即受到死刑的威胁。因为在判处死刑时必须有明确的考虑。

"如果这是一场自然灾害,但他腐败1000万卢比?有一些变量必须考虑,例如,有一个1000亿卢比的自然灾害基金,他吞下了250亿卢比,这是三分之一与他一起花费,是的,这是另一个故事,"亚索纳说。

阿朗加普里巴迪大学的政治观察家不同意死刑,包括对腐败行为者的死刑。因为根据他的说法,死刑意味着削弱法律本身的原则。此外,他质疑何时执行死刑,但后来发现有证据表明罪犯是无辜的,或者如果有罪但不适合被判处死刑,如何解决呢?

"与其判处死刑,不如鼓励威慑作用,从而产生腐败。除了长期监狱法之外,还通过迪米斯基坎或具有社会影响的惩罚,"Airlangga联系了VOI,12月10日,星期二。

据了解,2001年《消除腐败犯罪法》第20条如下:

第二条

(一)非法致富,可能危害国家财政、国家经济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4年以上2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亿卢比以上10亿卢比以下的罚款。

(二)在某些情况下实施第(一)款所称贪污罪的,可以撤销死刑。

第(2)款的解释如下:

如果犯罪发生在国家根据适用法律处于危险状态、国家自然灾害发生时、作为腐败犯罪的重演,或发生在该国处于经济和货币危机状态时,则本条款中所说的"某些情况"意在警告腐败犯罪的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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