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据称,Danamon Indonesia银行违反了与客户权利透明度有关的银行规定和消费者保护原则。由于这一指控,客户通过其律师正式向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监察员投诉这家私人银行。
客户的律师Lambok Pakpahan和Awaluddin Harahap表示,他们发现涉嫌违反POJK第69/POJK.05/2016号规定,与PMK第124/PMK.010/2008号第8条合并。该条例规定,如果债务人进入5集体化或不良信贷类别,保险公司有义务支付未结清的余额(未结清)。
“我们的客户作为生产性信贷保险的保费支付者,在丹拿银行采取抵押执行行动之前,由于没有得到明确和透明的信息而受到伤害,”Lambok于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在北雅加达地区法院表示。
除了保险问题外,客户还对向银行抵押的土地和建筑物担保拍卖计划提出异议。
根据律师的说法,对这些资产的评估过程被怀疑不符合程序。他们认为评估过程违反了PMK第122/PMK.06/2023号PMK第57条,结合印度尼西亚评估标准(SPI)105,因为评估人员没有直接进行实地检查,而只是使用2024年拍摄的老照片。
此案此前已于2024年12月27日通过金融服务管理局(OJK)的消费者保护门户网站(APPK)应用程序提出。然而,由于据认为尚未获得足够的解决办法,该案件随后被报告给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监察员,登记号为0345/LM/III/2026。
据律师称,到目前为止,该投诉尚未得到具体解决。客户只要求透明,可问责和可问责的最终义务细节。
与此同时,当被媒体证实时,关于客户提出的反对意见和要求,丹麦银行印度尼西亚代表Asep选择不回应。
(照片说明:客户律师,Lambok Pakpa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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