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丹 - 梅丹地方法院(PN)的法官判处来自亚齐的两个渔民,即穆罕默德·亚西尔(又名奥马尔)和萨尔博尼(又名男孩)15年监禁,他们因贩运1公斤可卡因类毒品而被判入狱。

“对被告人判处15年监禁,”首席法官Monita Honeisty Br. Sitorus说。Sitorus于5月20日星期三报道。

Monita说,除了监禁外,两名被告还被判处2亿印尼盾的罚款,并被判处100天监禁。

此外,他说,罚款必须在判决具有永久效力后最迟三年内支付。

“如果它没有被支付,被告的财产可以被检察官没收和拍卖。如果在没收和拍卖后,被告没有足够的财富或收入来支付罚款,那么它将被替换为100天的监禁,“Monita说。

陪审团裁定,两名被告被证明合法和令人信服地违反了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第20条C款关于刑法第1号法律第1条第20条C款,以及关于刑事调整的第1号法律第1条,作为第一项替代指控。

在他的考虑中,法官说,被告的行为与政府的缉毒计划相矛盾。

同时,减轻罪行的是被告承认他们的行为,感到遗憾,并且从未被判刑。

此前,Belawan国家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JPU)以16年监禁和10亿印尼盾的罚款(190天监禁)起诉每名被告。

法庭向被告和检察官提供了七天的时间来表达他们的立场,接受判决或向北马当高等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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