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卡萨 - 南苏拉威西省检察长(Kajati)Didik Farkhan Alisyahdi已命令一般刑事(Pidum)和资产恢复部门寻找并没收被告Mira Hayati的财产,以支付最高法院(MA)上诉判决规定的10亿印尼盾的罚款。

“我已经命令资产恢复部门立即进行资产追踪。如果10亿印尼盾的罚款没有支付,我们将没收并执行他的财富,“Kajati Didik在3月27日星期五在马卡萨说,ANTARA报道。

他强调,对Mira Hayati因销售和拥有危险化妆品而被定罪的资产的搜索是检察官办公室的一项努力,目的是在超过最后期限后支付未支付的罚款。

据他介绍,试图追踪,识别和发现被定罪者拥有的资产或财产的存在是为了防止将其隐藏起来并转移到其他方面。

“这是为了确保被告拥有足够的财产来支付罚款。这件事已经完成,身体(监狱)被处决,有义务支付罚款,”前万丹检察长说。

他解释说,罚款是刑法中的一种主要刑罚,它是一种义务,即被定罪者因所犯的罪行而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钱。

此前,被定罪的米拉·哈亚蒂(Mira Hayati)已经签署了一份声明书(D2),表示她愿意支付10亿印尼盾的罚款。然而,到目前为止,被定罪的人还没有表现出支付罚款的诚意。

被定罪的米拉·海亚蒂(Mira Hayati)此前于周三(2026年2月18日)在她的私人住所被强行接走,位于曼加萨市塔马兰雷亚区卡帕萨·拉亚村的邦托洛埃街,由当地RT主席目睹。目前,他正在曼加萨监狱服刑。

南苏拉威西省检察官的无妥协态度指的是2025年12月19日印尼最高法院第12016 K/PID.SUS/2025号上诉判决。在判决书中,最高法院判处两人监禁两年,并处以10亿印尼盾的罚款,其中包括两个月的监禁。

判决结束了危险护肤品(含有汞)流通案件的漫长旅程,该案件被认为违反了2023年关于健康的第17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435条。

在一审中,Mira Hayati被判处10个月监禁,然后在上诉中被加重为四年,直到最高法院最终判处她两年监禁和10亿印尼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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