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拉坎 - 北加里曼丹(Kaltara)的塔拉坎婆罗洲大学校长Yahya Ahmad Zein认为,部分新闻界对新《刑法典》(KUHP)的实施的担忧没有必要过度回应。

他说,该规定实际上可以澄清专业新闻产品与社交媒体上流传的内容之间的界限。

这是Yahya教授在3月9日星期一在北加里曼丹塔腊坎的UBT校长大楼校长会议室与记者讨论时说。

他强调,新闻工作者的活动仍然受到《新闻法》的特殊法律保护。因此,新闻产品产生的任何法律问题都应该首先通过《新闻法》规定的机制来解决。

“新闻法是特别法。如果法律问题来自新闻产品,那么原则上,解决问题必须通过新闻法的机制,而不是直接参考刑法,”叶海亚说。

他解释说,法律上,新闻界享有个人在社交媒体上自由制作和传播内容所没有的保护。特别法减损一般法的原则将《新闻法》置于管理新闻活动的特殊规则中。

“新刑法的出现实际上可以成为一个机会,澄清通过专业过程产生的新闻作品与在没有编辑机制的情况下制作的内容之间的差异,”他解释说。

Yahya表示,记者的法律保护只适用于通过正确的新闻工作过程产生的作品,从收集信息,事实核查到向公众发布。

“刑法实际上将在公共领域展示截然不同的差异,哪些是真正的新闻产品,哪些不是,”他说。

他补充说,如果内容不是通过合法的新闻机制制作的,那么该内容不在《新闻法》的保护范围内,可以直接受到《刑法》的刑事条款的约束。

“以后将有许多敏感条款在新刑法中,例如侮辱国家机构和传播虚假新闻的条款,但这些规定不会限制记者在专业和基于事实的工作期间的行动空间,”校长叶海亚说。

他还呼吁媒体从业者继续保持新闻工作标准,并使新闻理事会成为维护报道质量和完整性的参考。

“只要新闻界的朋友坚持道德规范,就没有什么需要担心的。专业精神是面对现有法律动态的最佳堡垒,“他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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