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法务部副部长(Wamenkum)Edward Omar Sharif Hiariej表示,执法对行政制裁的法律应优先于实施刑事制裁。

Wamenkum表示,这是实施“ultimum remedium”原则的一种形式,即将监禁作为执法中的最终努力的原则。

“如果法律中有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那么行政制裁必须优先考虑,”他在周五在中央爪哇警察在三宝垄举行的法律研讨会上说,援引Antara的话。

据他介绍,新刑法通过强调纠正性正义和恢复性正义,在刑事司法系统中带来了范式转变。

这种范式转变也对《刑事诉讼法》产生了影响,该法将方法从“犯罪控制模式”转变为“正当程序模式”,强调在刑事司法程序中保护人权。

他说,执法机构在确保法律程序的运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包括确保满足嫌疑人,被告,受害者,残疾人,儿童和弱势群体的权利。

Wamenkum还解释了与2026年关于刑事调整的第1号法律一起阅读新刑法的重要性,因为有许多重要的变化。

“在《刑事调整法》中,有55项对国家刑法的修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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