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法务部副部长爱德华·奥马尔·谢里夫·海亚里杰(Edward Omar Sharif Hiariej)强调,在特殊法律颁布之前,在腐败和恐怖主义犯罪案件之外进行强制性努力,例如窃听,是无法进行的。
“在没有窃听法案之前,调查人员和检察官都不应该进行窃听。例外情况只适用于腐败和恐怖主义案件,因为它们在各自的法律中都有规定,“爱德华在雅加达法律部大楼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他被称为埃迪,1月5日星期一。
Eddy解释说,在处理腐败和恐怖主义案件时,窃听仍然是可能的,因为这两项犯罪的法律明确规定执法机构有权进行窃听。
与此同时,2025年12月17日由普拉博沃·苏比安托总统签署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典(KUHAP)的2025年第20号法律没有详细规定窃听机制。根据埃迪的说法,这是宪法法院裁决的后果。
“KUHAP规定,关于窃听的规定将在单独的法律中进行管理。这不仅仅是政府和众议院的意愿,而是宪法法院裁决的授权,当时KPK法律在与窃听权限有关时进行了测试,“他说。
所指的规定载于《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2)款,该款规定:“第(1)款所述的关于窃听的规定应由关于窃听的法律加以规定。”
据了解,KUHAP法案于2025年12月17日由国务秘书长Prasetyo Hadi颁布,并于2026年1月2日正式生效,如该法律第369条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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