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雅加达中部地区法院(PN Jakpus)的法官间接地判处两名东加拉赫拉镍矿工人的被告在安装标杆的刑事案件中无罪。

“Marsel Bialembang和Awab Hafidz两人都没有罪,因为他们打算保护国家资产,所以他们无罪地将镍矿开采许可证土地上的标杆安装在镍矿开采许可证土地上,”主审法官Sunotos在12月17日星期三在PN Jakpus宣读判决时说。

Sunoto继续说,他们怀疑PT Position存在非法采矿活动。“所以,这不是因为想要控制森林土地,所以它没有违反森林法,”他说。

之前,检察官指控PT Wana Kencana Mineral(WKM)的两名雇员违反了两项法律(UU),即第一项指控的《采矿法》和第二项指控的《林业法》。

然而,对于《采矿法》的指控,Awab和Marsel被法官判定有罪。他们被判处5个月零25天的监禁。

尽管被判入狱,但法官命令两人获释,因为两人自八个月前以来一直被拘留。

“命令被告立即释放,”法官Sunoto说。

他们被判有罪,因为检察官指控两人阻碍PT Position的采矿活动。事实上,根据同一法官小组的说法,PT Position涉嫌非法采矿。

“但是,为了证明这一点,必须通过不同的调查和审判。一个错误不会消除另一个错误,“法官苏诺托说。

此前,警方根据PT Position的董事的报告将两人列为嫌疑人。PT Position认为,在PT WKM采矿许可证或IUP土地上放置一个标杆的行为是采矿的障碍。

PT WKM是Awab和Marsel工作的场所。Awab和Marsel安装标杆的原因是PT Position的非法采矿指控。

PT Position非法采矿的指控得到了能源和矿产部Gakum矿业调查的结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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