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雅加达老城的一位纹身艺术家,首字母缩写为A(37),为了满足他的需要而犯下了两次抢劫行为。
最初的抢劫发生在雅加达地区,不久前。A的肇事者成功从受害者手中夺走了大量现金。
根据雅加达Tambora警察局刑事调查股(Kanit Reskrim)负责人AKP Sudrajat Djumantara的说法,周四,第二起事件发生在12月3日星期三下午的Tambora双桥红灯。
犯罪者必须在星期四被Tambora警察局刑事股从北雅加达Pademangan地区的家拘捕后被关进监狱。
“我们已经逮捕了肇事者。因此,根据检查结果,A是同一个人,抢劫大约两次。至于他的工作,A是老城区的纹身艺术家,Tamansari,“他说。
在被调查人员审问时,A行为人借口需要钱来照顾他的孩子。
“我需要更多的钱给孩子,”A回答调查员的问题。
他在老城区的纹身艺术家收入不足以满足他家庭的需求。
“(纹身艺术家的收入)当然不是。这就是为什么有时你也会成为停车场管理员,“他说。
在抢劫事件中,肇事者A与他的同事一起行动,他现在仍然在逃。 “我和另一个,但谁拿走了我的手机,”他说。
被带走的移动电话(手机)将由行为者A出售。然而,他看到一些相机在行动时指向他。
“我看到昨天有人视频了,所以我没有卖手机,”全身纹身的男人说。
警方已经逮捕了一名首字母缩写为A(37)的抢劫者,他在西雅加达Tambora的双桥红灯下行动。
逮捕发生在肇事者采取行动后不到24小时。
“我们逮捕了这个肇事者,因为他正在他的家中休息,”Sudrajat说。
Sudrajat解释说,事件开始于受害者在红灯中停下来。
“所以有骑摩托车的人停下来,然后被两个人追赶,他们试图从骑摩托车的人手中夺走财产或财产。但是,可以采取的是受害者的手机,“Sudrajat说。
警察仍在追捕另一名参与者A。 “对于另一个人,我们仍在追捕中”,Sudrajat说。
由于他的行为,肇事者A被指控违反刑法第362条,即普通盗窃罪,并面临五年监禁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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