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来自PDIP派系的DPR第IX委员会成员Edy Wuryanto强烈谴责巴布亚一名孕妇的案件,该孕妇在拒绝四家医院后与她的婴儿一起死亡。

他认为,事件不仅仅是行政疏忽,而且还公然违反了卫生法,必须依法处理。

“在卫生法中,(医疗服务)是一项基本权利,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减少,”埃迪于11月26日星期三告诉记者。

Edy强调,1945年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

第28H条第(1)款规定,每个公民都有权过上富裕的生活,并获得医疗服务。第(2)款强调了获得服务方面的便利,而第(3)款确保了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包括通过JKN计划获得医疗资金。

“当一名孕妇在紧急情况下被医院拒绝,只是因为3号教室满了,或者因为她无力支付首付款,那么在那个国家,国家未能履行宪法授权,”Edy说。

他还强调了1945年宪法第34条第(3)款,该款规定国家有责任提供适当的医疗设施。在此基础上,Edy认为医院不应该把人的生命变成交易或行政事务。

“医疗设施是国家保护生命的任务,”他说。

Edy提醒说,2023年关于健康的第17号法律明确规定了紧急病例的处理。第174条要求所有医院,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医院,优先挽救生命和防止残疾。

该条款还禁止医院拒绝患者,要求预付款或以行政理由推迟服务。

“艾琳的母亲在分娩时来了。这是最基本的紧急情况定义。拒绝的四家医院忽视了他们的法律和道德义务,“Edy说。

他补充说,这种违法行为有严重的法律后果。卫生法第438条规定,拒绝急诊病人导致死亡的,可判处10年监禁或最高20亿印尼盾的罚款。

因此,Edy认为法律程序不仅应该针对现场的医务人员或官员,还应该针对负责服务管理的医疗设施负责人。

“我要求国家警察介入处理此案。母亲和婴儿的死亡不仅仅是一起事件,而是违反法律的真实后果,“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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