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2019 年至 2022 年,首席法官苏诺托 (Sunoto) 宣称,在 PT Jembatan Nusantara 与 PT ASDP Indonesia Ferry (Persero) 的合资企业和收购过程中,存在对腐败指控的异议。

根据苏诺托的说法,该案件中第三被告的行为不是腐败犯罪,而是出于善意而做出的商业决策,受到商业判断规则的保护,也没有损害国家财政的恶意。

“对这些商业决策的适当问责是通过民事诉讼机制、行政处罚和公司治理体系的改进”,首席法官 Sunotopadasid 在 11 月 20 日星期四在雅加达中央国家法院的腐败犯罪法庭上宣读了法院的判决。

这三名被告是 2017-2024 年期间 PT ASDP 首席执行官伊拉·普斯帕德维、2019-2024 年期间 PT ASDP 商务与服务总监穆罕默德·优素福·哈迪以及 2020-2024 年期间 PT ASDP 规划与发展总监哈里·穆罕默德·阿迪·卡科索诺。

首席法官强调,刑事处罚是“终极手段”,只能用于真正犯罪的案件,并且是出于恶意。

因此,Sunoto 认为,在这样的事实条件下,对被告进行审判,将对印尼的商业世界产生非常广泛的影响,尤其是国有企业。

此外,董事会成员认为,董事会成员会害怕做出有风险的商业决策,即使这些决策对公司的增长和发展至关重要。

“最好的专业人士会三思而后行,因为担心任何不佳的商业决策都会被视为犯罪,”他说。

Suno认为,这最终将损害国家利益,因为国有企业需要有组织和发展壮大的勇气,才能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竞争。

因此,他表示,尽管被告的行为被证明是犯罪行为,但这些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因为指控的腐败犯罪要素没有得到令人信服的证明。

“因此,根据《印尼民法典》第 191 条第 2 款,被告应被宣布免于任何法律诉讼。”苏诺托说。

在此案中,三名被告被判决犯有共谋腐败罪,共计对国家造成 1.25 兆卢比的经济损失。

腐败行为是通过方便 PT ASDP 和 PT Jembatan Nusantara (JN) 之间的合作行动 (KSO) 来完成的,从而使 PT JN 的受益者 Adjie 丰富了国家经济损失。

因此,伊拉·普斯帕德维被判处 4 年 6 个月的监禁,并处以 5 亿印尼盾的罚款,如果罚款未缴纳,则将以 3 个月的监禁代替。

尤素福·哈迪和哈里·穆罕默德被判处 4 年监禁,并被处以 250 万卢比的罚款,缓刑 3 个月。

根据其行为,三名被告被判定违反了 1999 年第 31 号法案第 18 条和第 3 条,该法案是关于打击腐败犯罪的,该法案经 2001 年第 20 号法案第 55 条第 1 款修正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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