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印尼国家警察总长桑迪·努格罗霍 (Irjen Sandi Nugroho) 解释了宪法法院 (MK) 第 114/PUU-XXIII/2025 号裁决后,在警察机构之外执行任务的现役人员数量,该裁决取消了警察在民事机构担任职务的任命。

桑迪强调,目前在部委或机构担任管理职务的印尼警察人数并不像之前报道的那样多,他称只有大约 300 名警官担任管理职务。

“从曝光的情况来看,人数与媒体报道的相差很大,如果我没记错,大约有 300 人担任管理职务,”他周一(11 月 17 日)在印尼南部的雅加达警察总部对媒体表示。

据他介绍,公众经常提及的数据,即约 4132 名人员,并不包括所有管理人员。这一数字包括各种非结构性任务和支持性职能。

“据我所知,大约有 4132 人,包括工作人员、助手、保镖以及相关部委或机构的支持职能,”他解释说。

桑迪强调,必须区分影响治理和择优的战略性职位,以及行政和技术性支持职位。

“这并不意味着这 4132 人全部担任管理职位。不,只有大约 300 人。其余的人担任非管理支持职位。”

印尼国家警察局发布了这一澄清,以确保透明度,并回应最高法院裁决后动态,最高法院裁决要求停止在警察组织结构之外任命警察担任文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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