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2024-2025年期间南雅加达地区法院(PN)主席穆罕默德·阿里夫·努里安塔(Muhammad Arif Nuryanta)因涉嫌贿赂而被判处15年徒刑,该案涉及2023-2025年粗棕油出口设施(CPO)腐败案件的释放。
10月29日(星期三)在雅加达中部腐败犯罪法院(Tipikor)举行的关于宣读指控的听证会上,总检察长办公室Syamsul Bahri Siregar的检察官(JPU)表示,阿里夫被证明与其他方一起接受了贿赂。
“这在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18条第6条第(2)款中受到刑事威胁。《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检察官在审判中说。
除体罚外,检察官还要求阿里夫被判处6个月监禁5亿盾的罚款,以及支付157亿盾的替代金,同时考虑到被扣押的资产。
如果永久法律效力判决后一个月内未支付替代金,则被告的财产将被没收和拍卖,以偿还债务。如果财产不足,阿里夫将被判处6年徒刑。
检察官说,阿里夫伤害了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任。
检察官说:“被告的行为不支持国家行政计划,该计划没有腐败、勾结和裙带关系(KKN),并享受犯罪收益。
至于减轻罪行,据说阿里夫从未被定罪。
本案中,阿里夫被指控在担任雅加达中部地区法院副主席期间接受贿赂157亿印尼盾。据称,贿赂是由一些倡导者提供的,他们代表了CPO案中三大公司的利益,即Wilmar Group,Permata Hijau Group和Musim Mas Group。
资金分两个阶段提供,总计250万美元或约400亿盾。
资金分两个阶段提供,总计250万美元或约400亿盾。
其中,阿里夫据称收到了约157亿印尼盾。其余的则分为青年民事登记官Wahyu Gunawan,以及三名法官Djuyamto,Ali Muhtarom和Agam Syarief Baharu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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