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宪法法院(MK)裁定,逮捕履行职责和权力的检察官必须得到总检察长的许可,除非在抓手行动(OTT)或涉嫌犯下威胁死刑的犯罪行为方面。

在本案中,宪法法院批准了活动家Agus Setiawan和Sulaiman的倡导者要求的2021年第11号法律中关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检察官办公室的一些物质测试申请。

“批准请愿人I和请愿人II的申请,”宪法法院院长Suhartoyo于10月16日星期四在雅加达宪法法院全体会议室宣读第15 / PUU-XXIII / 2025号决定书时说。

宪法法院指出,《检察官法》第8条第(5)款违反了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并且没有有条件的约束性法律效力,只要不解释包含某些例外。

法院提到的例外,即被抓获犯罪行为;或基于充分的初步证据,怀疑犯有可死刑、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或特殊犯罪的犯罪。

宪法法院对《检察官法》第8条第(5)款进行了新的消化,该款最初规定,“在履行其职责和权力时,传票、检查、搜查、逮捕和拘留检察官只能在总检察长的许可下进行。

如果提到宪法法院消耗前的条款规范,每次逮捕检察官,无一例外,都必须事先得到总检察长的许可。

宪法大法官Arsul Sani宣读的法律考虑中,法院裁定,确实需要对执法或国家行政长官的法律保护,其职责与司法权力有关。

然而,法院裁定,《检察官办公室法》第8条第(5)款的规范与法律面前每个人都相似的精神不一致,特别是在对执法人员的法律保护方面。

法院认为,在合理和可衡量的范围内,仍然应该要求除外待遇。因为,Arsul说,除外的缺席可能会阻碍执法过程,削弱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

“因此,法院没有其他选择,关于第11/2021号法律第8条第(5)款的规范,必须有条件地宣布其违反1945年NRI宪法,”他说。

此外,在本裁决中,宪法法院还批准了请愿人关于第35条第(1)款e项的论点。本文规定,总检察长可以在最高法院(MA)的上诉审查中向最高法院(MA)提出法律技术考虑。

宪法法院认为,该条不规定关于司法部长可以给予最高法院的技术考虑的严格限额或规定,以便在作出裁决的过程中有可能开辟干预空间。

因此,法院裁定,《检察官法》第35条第(1)款e项及其解释违反了宪法,没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该条款现在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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