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根除腐败委员会(KPK)提醒国有企业董事要小心做出决定。他们是贾曼,直到他们被认为符合男性情绪或恶意的要素,以便他们能够与Tipikor法关于国家损失的第2条和第3条纠缠在一起。

这是KPK商业实体反腐败局第二工作队负责人Roro Wide Sulistyowati在9月3日星期三举行的西爪哇和万丹内部监督单位社区论坛(FKSPI)全国研讨会上传达的。

Pertamina、Telkom Indonesia、BRI、Bio Farma、印度尼西亚采矿业、Perkebunan Nusantara 和内部审计师等战略性国有企业的代表出席了此次活动。

「董事的决定必须谨慎行事,以避免可能引起利益冲突的重大要素,”Roro Wide在9月5日星期六的一份官方书面声明中引述说。

与此同时,KPK代理预防和监测副手Aminudin表示,2025年关于国有企业的第1号法律确实为实施商业判断规则(BJR)提供了法律基础。但是,这种情况不应被解释为一种免税形式。

阿明说:“这一原则保护董事免受业务决策的责任的侵害,只要做出善意、谨慎和授权做出决定,就会造成损失。

KPK还通过腐败风险评估(CRA)确定了一些薄弱点,反对2025年关于国有企业的第1号法律。以下是聚光灯下的关键发现:

1. 国有企业部长与执行委员会之间的任务分配不明;

2. 部长审查国有企业的权力尚未有力法律依据;

3.提供贷款和资产抵押品仍然需要总统的批准,容易过度裁量;

4. 监事会地位的潜在利益冲突;

5. 董事/委员没有明确的自卫程序;

6.外部的额外资本来源不受透明监管;

7.国家行政长官的定义不符合第28/1999号法律;和

8. 鼓励清洁、负责任的治理。

对此,FKSPI主席Constantianus Christiadji表示,董事会确实需要应用审慎原则。在做出战略决策之前,还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分析。

“董事会必须提供明确的文件,作为理性和可衡量地做出决定的证据。在履行问责制时,董事还必须对既定政策承担道德和法律责任,以维持公众信任,“康斯坦蒂安努斯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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