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选举赋权伙伴关系(DEEP)主任Neni Nur Hayati要求众议院立即修订2017年关于大选的第17号法律或选举法,以便在宪法法院(MK)裁决发布后预测各种技术问题。
此前,宪法法院在第135/PUU-XXII/2024号裁决中将2029年开始的全国和地区选举的实施分开。全国选举仅用于选举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议员、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人民民主党以及总统和副总统。省和市立地区众议院议员的选举与地区领导人的选举同时进行。
通过裁决,宪法法院还提出了一种选择,即全国和地区选举的中断时间在2至2.5年的范围内。因此,最初将于2029年举行的DPRD成员和地区负责人的选举可能会推迟到2031年。
该裁决将导致各种技术问题。其中之一与2029年之后谁填补地区负责人或DPRD成员的职位有关。特别是对于DPRD,政府不可能用任务执行者取代所有成员,“Neni于2025年7月6日星期日说。
“这确实是两难的。唯一的解决方案确实是,DPRD成员,副州长,副摄政王,市长和副市长的任期需要延长。DEEP还鼓励DPR在提出国家和地区选举时找到最合适的方法,“他继续说道。
根据他的说法,宪法法院第135/PUU-XXII/2024号决定应该是对《选举法》修订的参考,以便适应各地区的多样性社会政治条件,确保边缘组织的代表,并确保选举不仅仅是一个争夺权力的事件,而是一个政治教育的空间。
「法律修订的讨论必须包容性地进行,涉及所有利益相关者,即选举组织者、政党、民间社会、学术界、妇女团体和年轻选民,以及土著和残疾人社区。通过参与性和基于证据的方法,印度尼西亚可以产生一个不仅在法律上有效,而且在民主上公平和有意义的选举制度,“Neni总结道。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