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ReforMiner研究所执行主任Komaidi Notonegoro评估说,到2035年,与从印度尼西亚向新加坡出口容量为3.4千兆瓦(GW)的清洁电力有关的协议是该国电力轮争论的解决方案。
电力轮是一种机制,允许私营部门或独立电力生产商(IPP)建造发电厂,并通过PLN输电网络直接向公众出售。
「在这些问题中(动力轮),如果与新加坡达成协议,这自动成为我们内部的间接解决方案。另一方面,我们有问题,另一方面,我们有机会成为市场,“Komaidi周六在雅加达联系时表示。
他解释说,从国内来看,PLN仍然不愿意以相对昂贵的价格吸收基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EBT)的电力。
同时,基本电价(TDL)由政府设定,这使得PLN无法灵活地确定电价。
因此,PLN仍然倾向于从化石能源(煤炭)中选择电力,其成本远低于基于NRE的电力,这将为PLN提供巨大的利润率。
“在实施的电力轮争论中,仍然没有最终协议,因为PLN仍然不愿意。然后这成为NRE开发者的障碍,因为PLN的朋友的业务必须考虑主要的利润率,而如果你买了NRE,那就贵了,“Komaidi说。
此外,他不否认,在提到环境方面、工程方面等时,本国应使用基于NRE的电能。
然而,他再次表示,存在与人们的购买力方面有关的问题,他们无法以高价获得电力,因为他们习惯了补贴的电力。
「如果EBT想添加,成本是昂贵的,如果成本昂贵,它受到我们尚未到达那里的购买力的限制。我们习惯了补贴价格。如果补贴被添加,我们的财政能力有限,“Komaidi说。
6月13日星期五,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ESDM)Bahlil Lahadalia与人力部长兼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长Tan See Leng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MoU),涉及到2035年向新加坡出口容量为3.4千兆瓦(GW)的清洁电力。
此外,新加坡还同意开发计划位于廖内群岛的可持续工业区,确切地说是在民丹岛、巴淡岛和卡里蒙岛,并同意在印度尼西亚进行碳捕获和储存(CCS)合作。
该协议吸收的投资潜力为30-500亿美元,用于太阳能电池板工厂投资,27亿美元用于太阳能电池板和电池制造,此外,它还有可能在太阳能电池板和电池的制造,建筑,运营以及维护中开辟41.8万个新工作岗位。
另一方面,此前,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强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法草案》(RUU EBET)仍然是政府与众议院(DPR)之间优先讨论。
虽然该法案的几乎所有条款都已与众议院商定,但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总局秘书Sahid Junaidi表示,关于联合使用传输网络(PBJT)或电力轮的讨论仍然是一场辩论,需要解决。
“政府已经正式表达了其回应,然后在动态上,对PBJT的需求增加。在内部,政府同意需要提出这一问题,“萨希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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