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总检察长办公室(KEJAGUNG)在审判期间没收了属于被告的电子产品,即进口糖案Thomas Trikasih Lembong或Tom Lembong,因为电子产品被带到被告的拘留室。
“因为检察官(JPU)看到这些电子设备可以进入被禁止的拘留室,”总检察长办公室法律信息中心负责人Harli Siregar说,ANTARA于5月23日星期五报道。
根据Harli的说法,被告在被拘留期间不允许携带电子产品。这是严格禁止的,特别是当电子产品与正在审理的案件有关时。
「可能是电子,但本质上是静态的,它在拘留室外,但它可以进入,”哈利解释说。
除了违反拘留所的规定外,Harli还表示,检察官称电子产品与诱捕Tom Lembong的糖进口案有关。
“这被怀疑与案件有关,因此它是为了进行没收申请,如果法院批准,JPU将阅读,探索,审查电子产品中的各种相关信息,”Harli解释说。
此前,在雅加达中部腐败犯罪法院(Tipikor)举行的糖进口案件的后续听证会上,JPU申请了没收一台银色Apple品牌iPad Pro平板电脑和Tom Lembong拥有的银色Apple品牌笔记本电脑的许可证。
JPU解释说,这两件物品单元是在周一(19月5日)在雅加达南部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塞伦巴拘留所分部的突击检查(sidak)期间在Tom Lembong的房间中发现的。
“我们要求被没收,因为我们怀疑这两件物品与这一犯罪行为有关,”JPU说。
雅加达高等法院法官小组根据这一要求,承认,他将先考虑此事,采取立场。
进口双子座案中,Tom Lembong被指控损害国家财政5781亿印尼盾,其中包括在没有部委协调会议的情况下向10家公司发出进口承认信或批准2015-2016年期间的粗晶糖进口,以及没有工业部的建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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