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三委员会的成员,以及婆罗浮屠大学,查亚巴纳和国防大学(Unhan)法学博士课程的常任讲师,Bambbang Soesatyo(Bamsoet)强调了与抢劫腐败资产(TPPU)有关的法律改革的重要性。他评估说,现有的法律制度未能保证资产的快速,有效和跨管辖回收。

“依赖于刑事裁决,跟踪技术薄弱,机构间当局重叠,使资产追回过程缓慢且不是最大化,”Bamsoet在雅加达婆罗浮屠大学教授国家法律更新课程时说,5月17日星期六。

根除腐败委员会(KPK)的数据指出,在2020-2024年期间,国家腐败造成的损失达到45.7万亿印尼盾。然而,成功追回的资产仅为2.5万亿印尼盾左右。事实上,印度尼西亚批准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强调了资产追回作为全球根除腐败的主要原则。

“Tipikor法和TPPU法确实存在,但有效性仍然薄弱。法律程序太长而复杂。被冻结的资产实际上失去了价值,因为它们等待永久法律效力的判决太久,“Bamsoet说。

他强调,制度依赖于基于信念的出价,即没收资产只能在肇事者被定罪后才能进行。据他说,这种方法是不够的。特别是如果肇事者逃跑或在国外隐藏资产。

Bamsoet还暗示,技术的局限性是一个巨大的障碍。许多犯罪资产通过难以追踪的方式转移。FATF数据显示,全球不到1%的洗钱资产被没收。在印度尼西亚,跟踪基础设施仍然很小。

Bamsoet补充说,《资产剥夺法案》提供了一种更进步的方法。其中之一是通过非验证资产供应(NCB)计划,该计划允许国家在等待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没收资产。

“像美国这样的国家已经颁布了2000年《民用资产承购改革法》(CAFRA)。瑞士和新加坡也有规则允许基于调查的没收。与此同时,澳大利亚依赖于2002年《刑事诉讼法》,“他解释说。

作为Unpad法学博士校友协会董事会主席,Bamsoet提醒说,该法案的实施并不容易。将会有政治挑战,关于无罪推定原则的宪法问题,以及机构能力的局限性。

然而,人民协商会议前主席乐观地认为,如果伴随着认真的承诺,印尼可以加强资产追回制度。他提出了五个具体步骤:通过人权来加速法案的通过,组建综合资产追回单位,提高官员能力,开发数字资产信息系统,并让公众参与监督。

“如果没有全面的法律改革,国家将继续受到伤害。如果犯罪所得的资产不能得到有效剥夺,腐败将难以根除,“Bamsoet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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