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表示,印度尼西亚在联合国(UN)的一次会议上,确认了其对保护儿童权利的承诺,并加强合作,以创造一个良好和安全的儿童环境。
该部解释说,印度尼西亚于5月14日至15日在瑞士日内瓦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举行了建设性对话。在对话中,印度尼西亚传达了各种优先计划,以及自十年前最后一次建设性对话以来实现儿童权利的进展和挑战。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由Achsanul Habib大使领导,他是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常任任授权书驻日内瓦联合国、世界金融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的特期行政官员,并由一些相关部委和机构的代表组成。
「印度尼西亚参加对话反映了国家对履行《儿童权利公约》的承诺,以确保保护儿童作为国家下一代的权利,“Achsanul Habib大使在对话开幕词中解释说,印度尼西亚外交部于5月17日星期六发表声明。
本次对话中,委员会探讨了与印度尼西亚儿童问题有关的一些最新事态发展,包括儿童参与政策制定、阿斯塔奇塔儿童政策优先事项、免费食品和营养计划、预防和处理针对儿童的暴力、接受教育和卫生服务,以及土著人民儿童的权利。
此外,还讨论了规划、预算制定、政策实施和统计数据收集方面的进展和挑战。
印度尼西亚代表团在回答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时,传达了与实现儿童权利有关的立法、政策、案件处理以及国家发展战略和成就的各种突破。
在对话过程中,委员会赞赏印度尼西亚代表团提供的答案,并赞赏印度尼西亚在过去十年中的承诺和努力,特别是在立法和出生登记领域。
另一方面,委员会还注意到了一些挑战和潜在的改善,这些挑战和潜在的改善可以增加,以进一步推进该国的儿童权利。
“印尼大使Achsanul Habib在对话结束时表示:”印尼还将加强与相关利益关方的合作,为数百万印尼儿童创造一个更好、更安全的环境。
委员会将作出闭幕结论,概述定期报告和建设性对话,包括委员会建议成为印度尼西亚政府在即将到来的《儿童权利公约》实施中的投入和考虑。
众所周知,建设性对话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审查《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的过程。2025年5月的对话是提交印度尼西亚第五和第六次定期报告的一系列的后续行动,自2021年1月以来,该过程已经开始。
儿童权利委员会由18名独立专家组成,负责监督《儿童权利公约》的执行情况。作为一方国家,印度尼西亚通过1990年第36号总统条例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并于1993年、2004年和2014年与儿童权利委员会进行了建设性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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