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一委员会成员,由Soleh支持政府成立的反暴徒特别工作组(Satgas)的工作。除了以社区组织(CSO)为幌子打击暴徒外,他还要求特别工作组打击以在线媒体记者为幌子的暴徒,这些暴徒扰乱了公众。
索莱说,最近,以在线媒体记者为幌子的暴徒的行为非常。事实上,他说,他们勒索了校长,基金会主席,村长,服务负责人,企业主,甚至普通人也是受害者。
「受害者的人的悲伤。他们一直受到恐吓,并被要求一些金钱。这是一个真正的敲诈勒索。他们的暴徒行为不应该被允许,“阿贡在5月12日星期一说。
阿古说,根据向他介绍的报道,在线媒体记者幌子的暴徒的行为不仅发生在一个地区,而且发生在所有地区。他还强烈谴责以新闻为幌子的暴徒行为,并要求执法官员迅速果断地采取行动。
「这不仅污了记者职业的良好声誉,也是一起扰乱社会的犯罪行为。国家不应该允许这种做法发展,“这位熟悉地称为Kang Oleh的男子说。
强调,媒体的建立和新闻工作在1999年关于新闻界的第40号法律(UU Pers)中作了规定。他说,《新闻法》第9条第(2)款规定,新闻公司有义务成为印度尼西亚法律实体。
“这意味着媒体必须作为合法的商业实体建立,如有限责任公司(PT),合作社和基金会(特别是非商业媒体),”他说。
此外,还要求媒体公司在新闻理事会登记,建议进行行政和事实核查,以便在发生争端时获得认证和法律保护。
此外,通过提醒,新闻公司必须遵守《新闻道德守则》,并根据《新闻法》第7条拥有专业记者。
通过解释,根据新闻理事会的说法,有11条新闻道德守则必须得到所有媒体的遵守。其中,媒体必须独立、专业、不广播假新闻或、不混合事实和评判意见、不滥用信息、禁止接受贿赂。
「接受贿赂是禁止的,更不用说勒索社会了。显然,它已经进入了刑事领域,必须由执法部门采取行动和法律处理,“Kang Oleh解释说。
出于这个原因,来自达皮尔西爪哇十一世的PKB立法者要求反暴徒工作队以在线媒体记者为幌子打击暴徒。因此,他们显然不是记者,而是恐吓和勒索公众的暴徒。
“反暴徒工作队如果犯下严重伤害社区的犯罪行为,必须对他们采取行动并逮捕他们,”他说。
通过补充,暴徒犯下的暴力不仅是物理的,还有非物理的或口头的。据他介绍,身体暴力通常发生在街道和公共场所,而口头暴力往往是通过声称是记者的个人通过性媒体进行的。
“这是一种秘密勒索形式,是通过向社区传播或误导性叙事来进行的,其目标可能是任何人,从村长,教师到kyai,”他补充说。
它还要求,包括国家警察、印尼国民军和萨波尔人民党在内的执法官员也认真关注这种形式的非物质暴徒。他希望反暴徒工作队成为保护公众免受恐吓、勒索和不负责任的挑衅努力的先锋队。
“通过网络媒体的暴徒主义与街头暴力一样危险。因此,处理也必须坚定和可衡量,“他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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