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最高法院(MA)前官员Zarof Ricar承认,他在2024年初担任PN主席时,向水地区法院(PN)前首席大法官Dadi Rachmadi提供了7500万印尼盾。
他说,这笔钱是在他听到达迪的故事后给出的,他声称自己没有钱租房子。
“当时我们在达迪先生的车里,他说他想租一所房子,但没有钱。我问了多少钱?然后他回答了7500万印尼盾,“Zarof在2月11日星期二在雅加达Tipikor法院就Ronald Tannur案件涉嫌贿赂和满足的案件作证时说。
与达迪交谈几天后,她说她收到了被定罪的罗纳德·塔努尔(Ronald Tannur)的法律顾问丽莎·拉赫马特(Lisa Rachmat)的邀请,要求带来纪念品。
他说,这个提议是因为Lisa得知Zarof即将返回雅加达。然而,他拒绝了纪念品的报价。
「我說不啊,重,我只是要求你给我'原料'。然后它被给予1亿印尼盾,“他说。
扎罗夫声称从这笔钱中给了达迪7500万印尼盾,其余2500万印尼盾。
然而,他并没有向达迪解释金钱的来源。
“我说这是来自'女士',社交资金,gitu,”Zarof补充道。
Zarof向水地区法院的三名不活跃的法官作证,他们被指控以46.7亿印尼盾的礼物或承诺和小费的形式收受贿赂,并涉嫌贿赂和小费,以便在2024年判处被定罪的Ronald Tannur谋杀罪。
三名被告,即Erintuah Damanik,Heru Hanindyo和Mangapul。
除贿赂外,三人还涉嫌以印尼盾和各种外币的形式获得小费,即新加坡元,马来西亚林吉特,日元,欧元和沙特里亚尔。
因此,被告的行为在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12条c项或第6条第(2)款或第5条第(2)款和第12条BjunctoPasal18条中受到监管并受到犯罪威胁。《刑法典》第55条第1款。
具体而言,据称三名法官收到的贿赂包括10亿印尼盾和308.000新加坡元或36.7亿印尼盾(汇率为11,900印尼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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