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格朗封锁自动取款机的肇事者被捕,警方发现铁耳罩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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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格朗 - 警方逮捕了涉嫌在唐格朗市槟榔地区封锁自动取款机的七名共谋者中的两名。两名肇事者的首字母是Y(30)和EH(30)。从逮捕结果来看,警方没收了多件证据,其中之一是耳塞。

坦格朗地铁警察局局长Kombes Zain Dwi Nugroho表示,仍有另外五名肇事者仍在追捕中。这5个人的首字母缩写为HU(30),RS(23),RO(28),PA(28)和R(24)。

Zain在2月1日星期三的声明中说:“(5名DPO)仍在追捕中,他们都来自南苏门答腊,他们是根据闭路电视录像和目击者确定的。

Zain解释说,事件发生时,他的政党收到一个人遭受1.04亿印尼盾损失的报告。众所周知,损失的发生是因为它被怀疑是ATM封锁的受害者。

长话短说,槟城警方成员在巡逻时看到槟榔周围有一些可疑的人。

“当我们即将在槟城地区再次封锁ATM模式时,我们保护了它,(其余的)在伏击中逃离,”他说。

除了逮捕肇事者外,警方还没收了肇事者用于实施ATM篡改行动的工具。

现在肇事者已被列为嫌疑人。他受《刑法》关于盗窃的第363条的约束,被判处5年徒刑。

Zain说:“从被捕的两名肇事者那里获得了钢锯,耳塞,改装的银行共享ATM卡等证据,然后我们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并逮捕了另外5名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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