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内政部长对Pj地区负责人可以解雇员工的批评,NasDem:威权主义做法的表现
内政部长蒂托·卡纳维安/多克通过安塔拉·何内政部

雅加达 - 纳斯德姆党批评内政部长蒂托·卡纳维安的通函(SE)编号为821/5492 / SJ,该通函有限地批准了代理(Pj),代理(Plt)和代理临时(Pjs)管理区域人员。 

SE将赋予代理(Pj)区域负责人更多的权力,他们可以在未经内政部许可的情况下解雇和转移员工。NasDem认为,SE的发行是政府民主的挫折。

“第821/5492/SJ号的发布给民主进程和我们国家生活中的善政原则带来了挫折,”民进党主席威利·阿迪亚(Willy Aditya)于9月21日星期三告诉记者。 

威利评估说,内政部长的新SE实际上是政府官员专制政策实践的开始。 

“SE的发布也是政府官员不理会现有条款的威权主义做法的表现,”威利说。

根据众议院立法机构议长(Baleg)的说法,内政部长SE已经偏离了2016年第10号法律第71条第(2)款和第162条第(3)款规定的严格和强制性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禁止总督或副总督,摄政或副摄政王以及市长或副市长在确定候选人配偶之日前6(六)个月替换官员,直到任期结束。部长。

事实上,威利说,2014年关于政府行政的第30号法律也规定了这项禁令,因为Plt,PJ和Pjs从授权中获得授权,而不是授权甚至归属。

根据威利的说法,这使得他无权做出战略决策或行动,这些决定或行动在组织,人员配备和预算分配方面对法律地位的变化产生影响。

威利还称内政部长的SE是危险的,因为它与ASN法,特别是选举法相冲突。特别是如果plt,Pj和Pjs在选举登记时辞职(选举法的条款)并登记为paslon(投票前3个月),这意味着在投票前6个月违反规定。

“此外,在SE中还规定不需要申请批准,因此这一规则是不合适的。事实上,内政部长对2016年第10号法律第71条第(2)款和第162条第(3)款的批准必须基于州长,摄政王和/或市长官员作为地方政府人事主管的申请,“威利解释说。

因此,威利要求内政部长铁托撤销SE,以免与现有规则相冲突。“要求内政部长蒂托·卡纳维安撤销/修改SE,使其不与更高的规则相冲突,并在地方政府的生活中引起争论,”威利说。

作为部长,威利继续说,铁托不应该制定引起争论并可能使佐科维总统陷入瘫痪的规则。 

“作为总统的助手,内政部长不应该采取可能使总统陷入可能导致我们国家生活中争论的条款的政策,”威利总结道。

此前,内政部长蒂托·卡纳维安(Tito Karnavian)允许代理地区负责人(包括州长、摄政王和市长)就其任期内所领导的地区的 ASN 的人员配置问题做出决定。

其中包括员工突变,例如任命,调动或轮换,停用和给予纪律处分,即不尊重地解雇。

内政大臣关于内政部长批准区域机构人事方面的代理/代理/代理/代理临时首长的第821/5492/SJ号通函中指出了这一点。

在国家公务员制度机构负责人编号K.26-30 / V.100-2/99的信中,除非获得内政部长的书面批准,否则禁止地区负责人的Pj制定人事方面的政策。

使用最新的SE,区域负责人的Pj不再需要申请书面批准。

“代理(Plt),代理(Pj)和代理临时(Pjs)州长/摄政/市长,在就业行动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向内政部长报告,”铁托在9月16日星期五援引的SE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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