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纪念反腐败日或世界反腐败日仍然是印度尼西亚的重要时刻。联合国打击腐败协定的决议。

在大会期间,只有三个国家被认为是最“清洁”的腐败国家。参照Transparentcey International发布的2018年腐败感知指数(IPK),这三个国家来自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即丹麦,新西兰和芬兰。

这三者都连续获得88、87和85分。这意味着该国几乎从未发生过腐败行为。当然,这与印尼的低GPA成反比,印尼的GPA必须在180个国家中排名第89位。

也许印度尼西亚需要向GPA最高的三个国家学习。尽管没有单一的方法,但我们可以添加有关这三个国家如何维持其CPI的参考。

1.丹麦

丹麦是第一个腐败感知指数最低的国家。在学术领域有一个针对执法人员的集成系统。这样做是为了使他们了解并致力于消除腐败。

hukumonline报告,丹麦驻印度尼西亚大使,拉斯穆斯Abildgaard克里斯腾森曾经说过,是没有腐败是不够的。因此,由于他们在学校(警察),他们将花费大量时间专门用于打击腐败的培训。

除了坚定致力于消除腐败之外,政府还继续努力对公众透明。甚至丹麦议会也不会授予参与腐败案件或其他刑事犯罪的国会议员豁免权。

克里斯滕森认为,这是丹麦根除腐败的两个先驱。两者都不是警察或反腐败机构。但是,监察员和金融机构的审计师(例如印度尼西亚的BPK)将在监管领域发挥作用。

2.新西兰

这个在澳大利亚大陆东南部的小国在消除腐败方面排名第二。新西兰有其自己的方式来摆脱腐败的老鼠,这些老鼠正在蚕食该国的财政状况。

据获得“ 2014年新西兰东盟奖学金奖学金的斯坦国家金融理工学院讲师鲁迪·哈拉普(Rudy M Harahap)认为,新西兰可以保护新西兰免遭腐败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因为该国坚持议会制。因此,部长们自动成为国会议员。

鲁迪在detik.com发表的文章中说:“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通过领导各部委/机构与反对党政客面对面的部长之间的直接政治立场来制定国家政策。”

议会辩论结束后,该部的官僚专业人员立即实施了该政策。结果,部长或国会议员不可能直接干预机构执行政治政策的过程。实施权留给行政长官(CEO)或各部委或机构的秘书长(如果在印度尼西亚),由国家民用仪器委员会(KASN)或公务员制度委员会直接选举产生。

3.芬兰

除了许多国家都赞赏的教育制度。芬兰还成功削减了导致腐败发生的官僚体制。

官僚体制简明扼要,而不是曲折,使芬兰人只能在几个层面上处理行政事务。 1150-1809年期间,芬兰还采用瑞典政府的官僚体系建立了一站式服务。该系统一直持续到1917年12月6日独立。

独立后,芬兰的行政体系得以发展。 1990年,对行政体制进行了改革。该系统是分散的。每个地区都享有市政当局的运营和经济独立性。

市政府对其居民实行自治管理。该系统有权向其居民征收税款,并由直接通过选举选出的机构(称为市议会)进行管理,然后由该机构任命一名专业。

除了芬兰的行政系统之外,还有所谓的裁判制度。在此系统中,组织层次结构中的所有下属都必须提出有关其上级做出的所有决策的问题。

公投系统中,员工可以概览相关规则的问题,包括确定上级发布的替代决策方案。如果有矛盾的决定,在职员工有权提供记录,说明他们对该规则的不赞成。换句话说,工人应对所采取的任何决定或政策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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