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来西亚前总理PM纳吉·拉扎克(Najib Razak)的重大制裁
雅加达-马来西亚前总理拿督斯里纳吉敦拉扎克(Natb Sri Najib Tun Razak)被裁定犯有与SRC International Sdn Bhd的4,200万令吉或1,430亿印尼盾腐败案有关的所有指控。据信捍卫者没有提供合理的理由。
7月28日,星期二,高等法院法官Mohd Nazlan Mohd Ghazali在吉隆坡提出了判决。根据《反腐败委员会法》第23条第1款,纳吉布·拉扎克(Najib Razak)被判有罪。
Mohd Nazlan表示:“总的来说,根据我的判断,在考虑了本法院提出的所有证据之后,我发现辩护方未能成功驳回根据《 2009年MACC法》第23条第1款针对被告的指控。”引用安塔拉。
纳吉·拉扎克(Najib Razak)的所有指控都与SRC International Sdn Bhd的4,200万令吉或1,430亿印尼盾资金有关。该公司是1MDB的前子公司,目前隶属于财政部。
如果罪名成立,纳吉·拉扎克(Najib Razak)将根据第24条受到处罚,该条将安排最高20年监禁和5倍于腐败价值的罚款或1万令吉或3400万印尼盾,以较高者为准。
到目前为止,媒体仍在等待高等法院的正式声明,而纳吉·拉扎克(Najib Razak)和巫统领导人尚未离开法院。
同时,媒体仍然在法庭入口前蜂拥而至,而法庭只允许持特殊证件的媒体通过提供的空间中的电视记录参加审判。
当纳吉到达法庭时,他的支持者聚集在外面,然后大喊“纳吉长寿”。同时,纳吉本人似乎首先在法庭外祈祷,戴着面具,而其党魁则侧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