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东卢武苏尔塞尔父亲强奸3名儿童报告案件的两种选择
印度尼西亚穆斯林大学法学院刑事和犯罪学专家马卡萨尔、南苏拉威西教授汉巴利·塔利布指出,为了按照适用的法律程序处理东卢武一个有三个孩子的父亲的指称案件,有两种选择。
"停止后,需要采取什么后续行动,有两种选择。首先,那些感到委屈的当事人,申诉人或他的家人或第三方,他可以提交预审,"汉巴利教授在马卡萨尔引用安塔拉,星期一,10月11日。
他解释说,《刑法》规定的审前选择为终止调查的受害方提供了空间。通过地区法院或当地民事法院检验终止调查保证书(SP3)的确定的有效性。
他再次表示,虽然紧急门或第二种选择,但如果受害方认为存在不公平程序,或存在需要测试的缺点,也可以终止调查。
受害方提交了可以检验的新证据,后来调查人员开始为案件提供标题。
"本案的标题决定了调查是否继续,"UMI马卡萨尔尼教授说。
关于法律援助研究所(LBH)马卡萨尔作为法律伙伴的论点,他说,评估SP3存在所谓的管理不善,是可以检验的。
"如果 LBH 认为 SP3 的应用为时尚早,存在违规行为,提出新的证据,提交调查,则可以打开一个新的案件标题。这件事的标题是一个特例标题,"汉巴利教授说。
他说,根据2019年《国家警察条例》(Perkap)第6号关于调查过程的特别案件的标题,如果认为有必要进行评估,那么可以举行特别案件。通常由地区警察 (波尔达) 接管案件的团队。
"通常是警察接手。因为它不是被宣布为错误或真正的标题的情况下,曾经存在,但也希望被测试。代表受害者利益的当事方提供了新的证据,"他说。
Hambali教授评估说,理想情况下,当案件在2019年被停止时,当时有些当事人感到委屈,因此提交预审。但据他了解,在法律中,没有审前立案的最后期限。
因此,他说,有两种选择,即以新证据为由提交审前,或通过重新审理以测试SP3的案件标题提交新证据。
汉巴利教授在1981年《刑法》第8号法中强调,明确规范了调查的终止。如果正在起诉中,则检察机关的侦查员和检察官有权。
调查员被解职的原因是其中一人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继续调查。在规则中,提到至少两种证据工具,以查明人为嫌疑人,继续根据《刑法》第184条继续审理此案。
"如果不能完成,则调查员有权停止调查。但请记住,至少有一个报告给检察官,因为最初的案件正在调查。报告已经在检察官的案件中。除此之外,还可以检查警察是独自行走,还是已经有报告(检察官),"他强调。
此前,报告的首字母缩写SA报告他的前妻SR涉嫌鲁达帕克萨或虐待和强奸三个孩子,首字母缩写AL,MR和AL在2019年前。后来,根据受害者的视野结果,在案件标题之后,调查人员辩称,没有发现其性器官受损的迹象,因此SP3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
直到最后,受害者的母亲们才向马卡萨尔寻求司法救助,并要求LBH马卡萨尔和TP2TPA马卡萨尔提供法律援助,因为他们觉得警方和东卢武人民警察办公室忽视了他们。同样,当2020年3月南苏拉威西警方第二起案件的标题相同时,结果也是一样的,尽管提交的受害者的伤痕和性器官受损的照片证据没有被评估为证据。
LBH的法律护送小组希望该案能够重新审理,因为对申诉人来说,在本案中具有法律确定性非常重要。此外,在2021年10月重新审理此案后,警方需要发出正式通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