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桑蓬因虐待儿童罪被判处20年监禁
SAMPANG - 东爪哇马杜拉桑邦地区法院(PN)的法官以虐待未成年人罪判处被告20年监禁,罪名是桑邦托琼分区。
桑邦地方法院公共关系官员阿夫里扎尔说,被告除了服刑20年外,还被判处5000万卢比的罚款,并规定如果不支付,将改为6个月监禁。
阿夫里扎尔说:"这是合法和令人信服的有罪判决,在审判中,被告承认了检察官提出的所有指控。
Afrizal解释了法官小组对被告的有罪上诉。虐待案的受害者是一名带了四岁儿童。
据Afrizal称,20年的监禁比检察官要求的要重。
此前,被控虐待未成年人的杜哈里被判处19年监禁和5000万卢比的罚款。
关于判决,被告说他接受了,不会上诉。
他说:「接受法官对判给被告的判决的决定,是在宣读判决书后直接作出的。
被告虐待未成年人的案件被发现违反了2014年《儿童保护法》第35条第82款第(2)款。
阿夫里扎尔说:"这个案子不是一个例子,希望是最后一个例子,因为不会再有类似的案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