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貌并承认他的行为, 合成所有者在安邦被判处 2.5 年监禁
安邦 - 安汶地区法院法官判处被告法德伦又名Ifal2.5年监禁,罪名是拥有、控制或储存一包合成烟草麻醉品或通常称为合成烟草。
安汶地区法院法官珍妮·图拉克(Jenny Tulak)10月4日星期一援引安塔拉的话说:"依法和令人信服地证明被告犯有违反2009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毒品法第35号第127款第(1)号字母A的罪行"。
被告也因为不支持政府打击毒品传播和滥用的计划而被判入狱。
同时,减轻罪责的因素是被告在审讯过程中表现礼貌,承认并后悔其行为,而被告从未被定罪。
法官的决定比安汶地区检察长埃尔塞·莱昂努的要求要轻,后者在上次审判中要求判处被告四年监禁。
检察官说,被告Ifal于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01:00左右在安汶市努萨尼韦区Tanah Lapang Kecil地区的住所被警方逮捕,因为他非法和非法控制、储存或拥有合成烟草。
警方从被告手中没收了一个鞋盒,里面装着一个装有合成烟草的大塑料夹子,用九折纸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