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长说,在线审判的实施需要审查有效性
雅加达——印度尼西亚总检察长布尔哈努丁·萨尼蒂亚尔星期三在南雅加达总检察长大楼举行的公共犯罪行为领域技术工作会议(Rakernis)开幕式上说,在线审判(在线、红色)的实施需要研究其有效性。执行网上听讯成为总检察长在一般刑事事务Rakernis中提到的一个实际问题,几乎所有成员都参加了。据Burhanuddin说,这项审查旨在查明今后在线审判是否只有在像当前审判这样的紧急情况下才能执行,或者在线审判可以永久取代常规审判,还是在线审判仍然与常规审判并存,作为在法庭上解决案件的一种选择。需要进一步审查这种"在线"听证会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作为法庭案件解决程序的工具,"Burhanuddin说,从印尼总检察长法律信息中心的新闻声明中说。
审判的执行几乎(在线)是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第1号条例进行监管的。 2020年9月29日颁布的《电子法院刑事案件行政和审判2020年4号》,最高法院于2020年4月与总检察长办公室和法律和人权部签署了一项合作协议,通过电视电话会议保护嫌疑人/被告免受COVID-19传播的威胁。然而,由于1981年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第8号法律没有对此作出规定,刑事案件的电子审理遇到了管辖权限制。一方面,从检察官办公室内部方面来说,关于处理公共刑事案件的每一项条例、通告或技术指导都需要数字化,以便于在印度尼西亚全境传播关于最新法律产品和政策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