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情报行动:中国出台新法,外国船舶必须报告海事部门
中国颁布了一项新法律,要求任何外国船只在进入中国领海时向海事当局报告。
从9月1日起,进入中国领海的外国船舶,如果携带危险货物或对海上交通安全构成威胁,将必须向中国海事部门报告其船舶和货物信息。
新条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年4月修订《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产物。
《南华早报》8月31日援引斯普特尼克的话说,受影响的船只包括载有放射性物质、散装石油、化学品、液化天然气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船只,以及所有被认为威胁该国海上交通安全的潜艇、核动力船只或船只。
他们必须提供的信息包括船上的船名、呼号、位置和危险品。美国之音在四月份报道说,这次违规的罚款高达47,000美元。
周三也生效的另一项规定要求船长实施紧急反应措施,如果发现或怀疑船上的船员或乘客患有可能严重威胁他人健康的传染病。据新华社报道,法律要求对它们进行隔离,并将情况报告海事部门。
由于新规定将适用于中国在南中国海主张的岛屿,许多人认为,新规则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南海周围岛屿和水域的控制。
虽然这些岛屿本身往往只是水道上的一片土地,但一个国家的领海距离海岸12海里。中国国家南海研究所副所长康林(Kang Lin)告诉中国南海问题研究所,其目的是堵住了一个漏洞,允许民用船只用于军事目的,规避中国水域的监管。
"我们过去在军舰管理上投入了大量精力,而忽视了对民用商业用途保护的民用商船的监督管理,而实际上却参与了军事情报的收集,"康说。
今年4月,中国渔民发现了一架装有天线和监视设备的小型太阳能无人机,被中国中央电视台描述为"外国秘密在中国水域放置的监视装置"。
这个三米长的设备没有公开鉴定,但SCMP当时指出,社交媒体上的许多人认为它看起来与美国国防承包商波音公司的子公司液体机器人公司制造的设备非常相似。
这项法律还将影响台湾海峡,因为台湾声称自己是中国的一部分。
《台北时报》周二称,该条例是南海冲突的"定时炸弹",但表示,由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海洋法公约》)认为该条例是保证"持续和快速"通过的国际海峡,因此对海峡的影响可能很小。
中国在南中国海也与台湾有争端,包括普拉塔斯岛和太平岛,尽管越南和菲律宾也声称太平岛为自己。中国在南中国海的主张与其他几个国家重叠,包括这三个国家,以及马来西亚和文莱。
日本共同社还指出,这项法律将涵盖日本控制的东海尖阁列岛,即北京钓鱼岛。
许多国家的渔船、海洋测量船和石油勘探船经常进入其他国家声称拥有主权的部分水道,导致双方之间频繁发出警告和内斗。
本月早些时候,北京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就制定统一《南海行为守则》的谈判进展缓慢,完成了该文件的关键部分。一旦完成,行为守则将为规范南中国海的这种海上互动提供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