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利亚里被判12年监禁,法官:被告已经受够了屈辱
雅加达 - 腐败法庭的法官小组判处朱利亚里·彼得·巴图巴拉12年监禁,罪名是大雅加达地区采购COVID-19社会援助(Bansos)的贿赂案。
这项决定是基于加重和减轻考虑。缓解因素之一是朱丽娅里因为受到社区的羞辱而受苦。
"被告遭受了足够的社区谴责、诅咒和羞辱。法官在雅加达腐败法庭的审判中说,尽管从法律上讲,被告在法院判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之前不一定有罪,但被告已被社会判有罪。
此外,其他减轻罪责的考虑包括,朱丽娅里从未被判有罪,在审判期间很有礼貌。事实上,他不得不作为证人参加另一次审判。
"在大约4个月的审判中,被告有条不紊地在场,从未以各种理由行事,导致审判不顺利。事实上,除了以被告身份出庭外,被告还必须作为证人出席阿迪·瓦希约诺和马修斯·乔科·桑托索一案
同时,出于繁琐的考虑,朱丽娅里被认为不是侠义的。因为,在审判过程中,他从未承认自己的行为。
"被告的行为可以被定性为不侠义,如投掷石块和藏手。敢不敢承担责任。甚至否认他的行为",法官说。
然后,朱利亚里在COVID-19紧急状态期间实施了腐败行为。当利差很高,政府必须处理好它。
"被告的行动是在非自然灾害紧急情况下进行的,即COVID-19疫情。法官说,雅加达中央地区法院腐败法庭管辖范围内的腐败情况表明,数量和质量都有所增加。
朱利亚里·彼得·巴图巴拉因在大雅加达地区采购COVID-19社会援助(Bansos)而受贿案被判处12年监禁。不仅如此,朱利亚里还被判处5亿印尼盾的罚款,这是6个月监禁的附属公司。
法官小组指出,朱利亚里在法律上和令人信服地被证明犯有腐败罪。他的行为违反了《消除腐败法》第十八条或第十一条连同《刑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款以及《刑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款的第一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