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厘岛警察起诉持有甲基安非他明案15年监禁
登巴萨-检察官指控巴厘岛一名警官I Gusti Ngurah Menara因藏有52包甲基安非他明,总重量为84.34克而被判处15年监禁。
检察官马德·阿尤·西特拉·玛雅·萨里(Made Ayu Citra Maya Sari)8月19日星期四在巴厘岛登巴萨地区法院举行的虚拟听证会上说:"要求被告被证明犯有非法或非法拥有、储存、控制或提供麻醉品第一类,而不是植物的犯罪行为。
检察官要求判处被告15年监禁,在被告被拘留期间减刑,并处以10亿印尼盾的罚款,并处以6个月的监禁。
在本案中,被告须遵守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12条第(2)款,这是检察官的第二次替代起诉。
从被告那里获得的证据是52个塑料夹,每个塑料夹子含有含有甲基安非他明的透明晶体,总净重为84.34克。
此前,被告于2021年5月8日星期六在登巴萨市西登巴萨区Al Furqon清真寺、加托苏博托巴拉特街、班贾尔杜库萨里、巴东桑比安卡贾村被捕。
警员随后搜查被告,继续在被告位于巴厘岛塔巴南丽晶的家中。
此外,被告承认,毒品是从一个叫普图(DPO/通缉名单)的人那里获得的。此前,2021年5月7日星期五,Putu (DPO) 要求被告服用一包重达100克的甲基安非他明,该包装进一步分为51包和1包。
被告在登巴萨波斯巴库姆的律师尼·瓦扬·皮皮特·普拉巴万蒂的陪同下,将在下次审判中提出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