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画和涂鸦 '404: 未找到', LBH 雅加达: 尊重言论自由和意见
雅加达 - 壁画和涂鸦的制作者,包含批评政府的威胁,由当局刑事定罪。被移除的壁画据称类似于乔科·维多多总统,在丹格朗写着"404:找不到","被迫在生病的国家里保持健康",在帕苏鲁安,"真正的爆发是饥饿",受到雅加达法律援助协会(LBH)的审查。
雅加达LBH公共律师之一TeoReffelsen说,拆除壁画和涂鸦是民主衰落的明显证据。事实上,政府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反批评。
8月18日星期三晚上,美国之音证实,"包含批评政府的壁画和涂鸦是一种通过艺术表达和愿望的形式。
Teo认为,这受到1945年《基本法》和2005年第12号《民权国际公约》以及1999年《人权法》第39号的保障和保护,因此不能随意限制和删除。
"清除和威胁对壁画和涂鸦社会进行刑事定罪是一种镇压行为。以及人们表达和愿望的沉默,"他说。
看到这种现象,公共空间的公共表达空间正在缩小。事实上,继续Teo,壁画和涂鸦单独删除和威胁的仪器对艺术家制造商的刑事定罪也就在眼前。
Teo说,一项规定阻止了公众在ppkm期间的抱怨表达。人们也被禁止以COVID-19大流行为由进行抗议,然后社交媒体上的表达和意见也因警方使用ITE法和其他橡胶制品的报道而闹鬼。
雅加达LBH认为,警察不能以总统是国家领导人和国徽为由,对制作壁画和涂鸦的人提起法律诉讼。
因为,Teo说,公民通过壁画传达的信息,如总统般的人物或涂鸦,批评国家是公民对总统利益相关者的一种表达和批判性愿望。
他说:"壁画和涂鸦是公民对总统及其政府表现的看法。
Teo继续说,总统不是1945年《宪法》第36A条和第1条第(3)项中确认的国徽,也不是2009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24条关于国家国旗、语言和武器大衣以及国歌的第46条。
此外,宪法法院通过第013-022/PUU-IV/2006号法令指出,《刑法》第134、136和137条与对总统的侮辱有关,违反了宪法,因此必须取消。
他说:"如果有人反对并被认定为涉嫌违法行为,其性质是民事或行政违法行为,而不是刑事执法手段。
雅加达自由行动组织强调这一表达空间论战,敦促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命令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警察局长尊重社区的言论自由和意见自由。
然后,警察局长尊重人民的言论自由,停止一切形式的压制意见独立空间。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内政部长命令地区首长命令帕蒙普拉贾警察部队尊重言论自由和公众舆论的权利。停止禁止和删除含有社会批评的壁画或涂鸦的压制性措施,"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