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妻子被控投资案博东雅尔萨精品 Rp1642 亿在 Pn 班达亚齐审判
班达亚齐 - 班达亚齐州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JPU)指控被控非法投资达1642亿卢比的夫妇的分层文章。
8月18日星期三,班达亚齐的班达亚齐地区法院宣读了起诉书。
丈夫和妻子是萨夫里扎尔和西蒂·希尔米·阿马鲁洛。两人都被控有单独的文件。
听证会实际上由M·贾米尔主持的一个法官小组举行。两名被告都由穆赫利斯·穆赫塔尔的法律顾问陪同。
两名被告从他们被关押在的地方参加了审判。被告萨夫里扎尔参加了在亚齐贝萨尔卡胡对鲁坦班达亚齐的审判。被告西蒂·希尔米·阿马鲁洛格跟随亚齐贝萨尔的拉帕斯·洛肯加受审。
JPU于2018年8月18日星期三启动安塔拉,称两名被告未经印尼银行或金融服务管理局(OJK)许可,以存款形式收取公款。被告的行为是通过cv雅尔萨精品公司出售穆斯林服装进行投资。
JPU说,这项投资是由努尔卡哈亚提供的,销售利润从30%到50%不等。证人最终将他的资本投入公司。
JPU说,由于证人很自信,并且已经享受了所获利益,他们正试图找到那些想被邀请投资雅尔萨精品店的人。
几个月后,JPU再次表示,很多人对雅尔萨精品店感兴趣并进行了投资。两名被告还招募了姓名为经销商的人。经销商的任务是寻找金融家
JPU说:"截至2021年2月,被告通过204家经销商筹集了1642亿卢比的社区资金,会员人数约为19,566人。
JPU说,被告的行为在1998年第10号法律第46款第(1)款中受到管制和刑事威胁,该条涉及1992年《刑法》第7条关于《刑法》第55条第(1)款至第1条的修正。
此外,JPU还起诉被告,指控被告受到《刑法》第37B条第55款第(1)款至第1款(第64条第1款)的刑事管制和威胁。
然后,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372条第(1)款至第1款,即《刑法》第64条第(1)款和2010年印度尼西亚法律第8条关于洗钱罪的第3条,即《刑法》第55条第(1)款至第1款,以及《刑法》第64条第(1)款
关于这些指控,两名被告穆赫利斯·穆克塔尔的法律顾问说,他将对JPU的起诉书提出例外或反对。审判将于8月25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