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获枪支的塔平居民

塔平 - 塔平警方萨特雷斯克里姆队,南加里曼丹,逮捕了一名男子与首字母缩写S(41)巴拉瓦公民,拥有组装枪支。

安塔拉援引警察局长塔平·阿克普·伊克桑·普拉南托的话说:"这名男子因拥有或拥有左轮手枪式枪支以及四发子弹而获得安全。

肇事者把武器装在车里的借口是,因为枪支是他父母几年前遗留下来的。

"武器组装是他已故父亲自八年前以来所言的遗产。这就是肇事者携带枪支的原因,"他解释道。

由于遗留的火器,肇事者受到1951年《紧急状态法》第12条第1款的威胁,并受到最高10年监禁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