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腐败援助重建价值 48 亿印尼盾的亚齐贫困房屋, 两人成为嫌疑人
雅加达——亚齐地区检察官苏布卢萨拉姆已点名两名涉嫌犯有社会援助腐败罪的嫌疑人,为穷人修复无人居住的房屋,金额达48亿印尼盾。
地区检察官苏布卢萨拉姆的负责人梅哈迪·因德拉·普特拉说,这两名嫌疑人分别是苏布卢萨拉姆市社会服务局前局长S和DEP顾问。
"S 和 DEP 是在有确凿证据表明腐败导致苏布鲁萨拉姆市非居住房屋修复社会援助资金减少之后确定的。8月10日星期二,安塔拉报道,他在苏布鲁萨兰说,每个接受者被扣除150万印尼盾。
他说,苏布鲁萨兰市社会服务局在2019年预算年度管理着无人居住房屋的社会康复计划。该计划的总预算超过48亿印尼盾,来自亚齐特别自治基金。
他说,该计划的目标是250名接受者,分为15个小组。每个接受者都得到社会援助,用于修复1 935万印尼盾的无人居住住房。
"作为社会服务处处长,嫌疑人 S 要求可疑的 DEP 制定预算计划和图纸以及两份问责报告。他说,预算计划和图纸的费用为50万印尼盾,两份问责报告各为50万印尼盾,共150万印尼盾。
他说,从审查结果看,向受益人收取了编制预算计划和图纸的费用以及两份问责报告的费用,使收到的援助额减少了150万印尼盾。
他说:"在第一阶段付款之前,嫌疑人S提醒受援小组的每个负责人,如果他们支付了援助款项,立即向嫌疑人DEP支付了150万印尼盾。
事实上,他说,根据《苏布鲁萨兰市长关于执行指示、预算计划和问责报告的条例》,每个小组都是在助理干事协助下成立的。
梅哈迪说:"《苏布鲁萨兰市长条例》还规定,不会削减援助,包括预算计划管理费用,这种形式也违反了市长条例。
据他称,两名嫌疑人涉嫌违反1999年第31号法律第2款第1款,该条改为2001年关于根据《刑法》第55条第1款第1款根除腐败罪的第20号法律。
他说:"根据苏布鲁萨拉姆市监察局的计算结果,两名嫌疑人的行动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达到3.75亿印尼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