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萨瓦兰·兰蓬检察官,甲基安非他明使用者被判处7个月监禁

班达拉姆蓬 - 法官小组主席埃菲扬托判处被告伦加·普斯帕·内加拉,兰蓬凯贾里·佩萨瓦兰的职能检察官,监禁7个月。

8月9日,星期一,安塔拉援引班达兰蓬坦琼卡朗一级地区法院的审判,埃菲扬托说:"判处7个月监禁。

除被告伦加外,另外两名被告被判处7个月徒刑。他们是格东塔坦法院的代书记官汉德罗·尤里基、佩萨瓦兰、兰蓬和阿里·费迪安,兰蓬韦卡南布拉姆班甘乌姆普区法院的公务员。

此前,检察官伊斯坎达西亚要求判处三名被告10个月监禁。

在先前的起诉书中,检察官Rengga被控犯有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12款(1)款和第127条第1款(1)项有关麻醉品。

被告汉德罗·尤里基和阿里·费迪安被控犯有三项罪名,即2009年《麻醉品法》第35条第114条第1款、第112条第1款和第127条第1款。

这三人都因使用麻醉品被判处监禁。三人于数月前被兰蓬警方毒品调查局拘捕。

伦加检察官被捕是因为他的两名同事在班达兰邦贾兰乌里普相扑区首次被捕。伦加是在万达兰蓬苏卡布米地区的家中被捕的。

在伦加的家中逮捕期间,兰蓬警方发现了甲基安非他明秤和八支火器等证据。

此外,他们还发现了一个用于沙布-沙布吸气的装置,六个使用甲基安非他明的夹子,一个含有大麻种子的夹子,以及一个较轻的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