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1年徒刑并罚款5亿印尼盾,1500部诺基亚手机的走私犯被判死刑

雅加达——西加里曼丹本卡扬地区检察官办公室(Kejari)逮捕了朱廷·莱斯(66岁),他是贾戈伊·巴邦人,2008年因走私数千部手机而被定罪。朱廷·莱斯被告知他已经死了。

本卡扬检察院负责人法赫里扎尔说,罪犯于当地时间8月2日星期一下午13时30分左右被捕.m。逮捕是在总检察长办公室收到最高法院的最高法院判决书副本后逮捕的。

本卡扬·凯贾里行刑队随后采取行动寻找罪犯。"然而,罪犯的下落很难找到",法赫里扎尔在本卡扬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解释道,安塔拉周二引用了,

Jutin Lais (66 岁) 是 Jagoi Babang 的居民,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 2010 年 9 月 29 日第 2060 K/Pid.Sus/2009 号判决,他被判有罪。这一决定确认了本卡扬地区法院和庞蒂亚纳克高等法院的判决,后者被判处1年监禁。3个月罚款5亿印尼盾。

然而,据报罪犯已经死亡,并收到了贾戈伊巴邦村村长的死亡证明。2016年,本卡扬地区检察官请求本卡扬警方协助寻找罪犯朱廷·莱斯,以便执行印度尼西亚最高法院的裁决。

然而,不久之后,本卡扬区检察官收到一封信,称罪犯是因贾戈伊巴邦村村长签发死亡证明而死亡的。

"但我们得到消息说,罪犯还活着,在本卡扬摄政中心,"他说。

目前,罪犯被带到本卡扬克贾里办公室进行行政执行程序,然后前往本卡扬法院接受宣判程序。

与此同时,特别行动股股长阿迪亚托·乌托莫说,2008年的朱廷·莱斯案,即违反《海关法》的刑事案件,即从马来西亚走私1500部诺基亚1200型手机、20部诺基亚2600型手机和40瓶打印机墨水。

在本卡扬区法院第67号/Pid的判决中.B/2008/PN。BKY日期为2008年9月17日,罪犯Jutin Lais被裁定犯有违反2006年关于修改海关法第10号第10条的第10条,判处1年零3个月监禁和5亿印尼盾的罚款。

罪犯已作出法律努力,达到最高刑满程度,但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2010年9月29日作出的2060 K/Pid.Sus/2009号判决中,驳回了被告和本卡扬检察院的上诉,维持了蓬蒂亚纳克高等法院和本卡扬区法院法官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