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印度尼西亚银行和马来西亚中央银行加强当地货币使用合作
JAKARTA - 印度尼西亚银行(BI)和马来西亚内加拉银行(BNM)同意加强两国之间自2018年1月2日起实施的使用印尼盾-林吉特(当地货币结算/LCS)进行交易结算的框架。
BI通信部主管欧文·哈约诺说,加强lcs合作框架,最初只包括贸易交易,现在扩大,包括潜在的LCS交易,增加直接投资和收入转移(包括汇款)。
"此外,国际清算银行与荷兰银行加强LCS合作还包括放宽外汇交易规则,其中包括扩大套期保值工具,以及提高没有基础文件的交易门槛,每次交易最高可达20万美元,"他在8月2日星期一的一份官方声明中表示。
Erwin表示,加强框架符合BI和BNM于2016年12月23日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他说:「加强LCS合作架构的战略,是两国央行在鼓励企业和个人更广泛地使用本币以促进和增加贸易和直接投资方面的共同持续承诺。
BI和BNM本身已指定每个国家增派几家银行作为指定的交叉货币交易商(ACCD),以支持使用卢比和林吉特加强LCS框架的实施。
这里是指定的银行。
印度尼西亚语
行政协调银行补充:
1. PT银行 汇丰银行 印度尼西亚
2. MUFG银行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
当前行政协调银行:
3. 印度尼西亚拉基亚特银行(佩尔塞罗) Tbk
4. PT银行曼迪里(佩尔塞罗) Tbk
5. PT银行中亚银行
6. 印度尼西亚内加拉银行(佩尔塞罗) Tbk
7. PT 银行 CIMB 尼亚加特布克
8. PT银行梅班克印度尼西亚特布克马来西亚
行政协调银行补充:
1. 汇丰银行马来西亚贝哈德
2. 马来西亚马哈德穆夫格银行
当前行政协调银行:
1. 中银银行贝哈德
2. 香港梁行贝哈德
3. 马来亚银行贝哈德
4. 伯哈德公共银行
5. RHB银行贝哈德
欧文总结说:"指定银行具有足够的复原力和健康水平,在促进贸易或提供各种金融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并与伙伴国家的银行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