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拘留本库卢村村长涉嫌贪污村款1.68亿印尼盾

本古卢 - 本库卢中央邦库卢摄政区总检察长拘留了塔巴佩南琼区坦琼拉曼村村长DE。DE 已成为 2019 财年村基金腐败案的嫌疑人,损失 1.68 亿印尼盾。

安塔拉援引中邦库卢州总检察长兰博克·雅各布布斯·西达布塔尔的话说:"在缺席两次之后,嫌疑人终于遵守了第三次传票,并立即被逮捕。

他说,DE在法律顾问的陪同下来到州检察长办公室,履行传票,并遵循从调查员到检察官的第二阶段移交程序。

DE的拘留将在未来20天内进行,并将被关押在北本古鲁摄政的阿尔加马克穆尔监狱,接受进一步的法律程序。

兰博克说,根据调查组的审计结果,2019年预算年度涉嫌贪污村支部资金与丹绒赫兰村农民商业道路(JUT)的建设有关,金额达1.68亿印尼盾。

犯罪嫌疑人根据《刑法》第55条第1款,被指控犯有《根除腐败法》第1、2、3条第2款第1款、第18条、第1款、第2条、第3款。

他说:"最低刑期为4年,第3条至少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