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齐48公斤萨布案被告被判死刑

班达亚齐-东亚齐州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JPU)起诉了48公斤甲基安非他明的被告,判处死刑。

7月28日星期三,JPU哈里·阿尔凡和M·伊克巴尔·扎克万在东亚齐地区法院的听证会上宣读了这些指控。

审判几乎(电话会议)进行。由阿普里扬蒂主持的法官小组会议分别由哈立德和雷扎·巴斯蒂拉·西雷加尔担任成员法官。

被告Rusu又名Maeli bin Yakob(41岁),东亚齐摄政朱洛克的居民,参加了东亚齐惩教机构B类伊迪的审判,他被拘留在那里。

JPU Harry Arfhan指出,被告被认定犯有合法令人信服地违反2009年《麻醉品法》第114条第(2)款第132款第1款第1款第1款。

JPU Harry Arfhan还指出,被告被裁定犯有合法令人信服地违反1951年《紧急状态法》第12条第1款(1)项,即未经许可持有火器。

jpu援引安塔拉的话说:"以死刑起诉被告鲁苏,又名梅利·本·亚科布。

据JPU称,被告Rusu又名Maeli Bin Yakob被控多项拥有和储存甲基安非他明以及未经许可持有枪支的罪名。

除了起诉死刑外,联合议会还要求以汽车、两部移动电话、一支短管手持枪支以及五发弹药以及为国家缴获的三支48公斤甲基安非他明类毒品等形式提供证据。

被告在听取了JPU的要求后,通过其法律顾问表示,他将提交一份辩护备忘录。法官小组本周继续审理,其议程是听取被告的辩护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