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大麻使用者定罪将过时的禁毒法带回讨论桌

雅加达-由于使用医用大麻而被定罪的可能性再次发生。曾经有Fidelis Arie案。现在轮到Reyndhart Rossy N Siahaan为自己的病喝大麻了。

据Kompas报道,Reyndhart是一名来自雅加达的男子,他正在前往东努沙登加拉(NTT)进行商务活动,因涉嫌在2019年11月17日在其宿舍使用大麻而被NTT警察逮捕。 Reyndhart的律师Herie CN说,他的客户被迫食用大麻来治疗他自2015年以来遭受的脊髓疾病。

Herie说:“我们的客户自2015年以来一直遭受脊髓疼痛,并于2018年复发。”他说,他的客户正在设法找到一种治疗他的疾病的方法。在通过喝大麻开水找到有关替代药物的信息之后,雷恩哈特冒险尝试一下。

他向Herie承认这些成分可以减轻他所遭受的痛苦。但是,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中。根据2009年第35号《麻醉品法》第127条第1款a项,Reyndhart被控监禁一年。

麻醉品法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使用麻醉品促进健康倡导协会联盟鼓励人道司法。他们敦促法官小组释放雷恩达特的所有指控。因为,大麻被拥有并用于医疗目的。

联盟发言人马鲁夫·巴哈马尔(Ma'ruf Bajammal)在收到的新闻稿中说:“联盟鼓励法官小组将司法和法律利益放在优先位置。因此,如果法官小组愿意释放莱恩达特·希亚汉(Reyndhart Siahaan)所有指控,这是适当而公平的。”通过VOI。

当有问题的第35/2009号法律没有改变时,难以想象的推动力。但是,作为希望,联盟实际上传达了很多道理。这意味着法律程序必须按照正义进行。我们知道第35/2009号法律存在许多问题。用户将其视为滥用麻醉品的受害者的观点常常逃脱了司法程序。

我们曾经通过“印度尼西亚麻醉品法的起源及其背后的众多问题”一文讨论了该法的问题。该法律包含许多问题。除了过时之外,没有将用户视为滥用行为的受害者的观点常常会导致对用户的监禁。如此多的人以用户身份登录,而以经销商身份离开。

Bajammal说:“因为用户不是罪犯,所以必须得到他们的支持,不要将他们锁定。”

由LBH Masyarakat,Lingkar Ganja Nusantara(LGN),ICJR,Rumah Cemara,IJRS,EJA和Yakeba组成的联盟还敦促政府重新审查印度尼西亚的麻醉药品政策。 Reyndhart案应该是令人大开眼界的动力。

必须对大麻的好处进行研究。这是修订第35/2009号法律的基础,该法律是由于1961年《联合国公约》的批准而产生的。对于联盟而言,该法律不仅过时,而且还侵犯了实现公共卫生的权利。

修订法律

第35/2009号法律第8条第(1)款禁止将麻醉品I类用于医疗服务。但是,联盟提醒说,《麻醉品法》的初衷是确保为医疗服务提供麻醉品。

如《麻醉品法》第4条a款所述。该联盟认为,《麻醉品法》不应禁止将麻醉品用于医疗服务。

此外,联盟强调,在诸如雷恩哈特和菲德利斯等人中定罪是违背麻醉品的主要目的的,因为麻醉品是为了印尼人民的健康。正如1945年《宪法》第28H条第1款所述,有人指出,医疗服务权是宪法中保障的一项人权。

“因此,很明显,禁止将麻醉品用于医疗目的是违反健康权的准则。从费德利斯和雷纳德的案例中吸取教训,现在是印度尼西亚开放和提供使用机会的时候了用于卫生服务的I类麻醉药品。”他说。

2017年,Fidelis Arie发生了类似案件。他是设法证明大麻具有健康益处的人之一。他正在照顾患有脊髓病(脊髓空洞症)的妻子Yeni Riawati。

由于这种治疗,他的妻子逐渐开始康复。但是,必须中断照顾Yeni的工作,因为照顾她的丈夫Fidelis在被发现在家中种植大麻后被国家麻醉品局逮捕。在Fidelis被捕后的几周,2017年3月25日,Yeni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