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考虑改变洛伊斯·奥维恩医生的拘留决定
JAKARTA - 传播关于COVID-19的虚假新闻或恶作剧的嫌疑人,医生露易丝·奥维恩,最终没有被拘留。警方说,他们有几个原因。
国家警察刑事调查股网络犯罪处处长斯拉米特·乌连迪准将说,拘留不是因为露易丝·奥维安已经承认了她的行为。此外,该案的解决也适用精确的概念。
"有关人士已同意不逃跑。因此,我决定不拘留她,这也是按照警方的概念,朝着公正的精度,"斯拉米特在声明中说,星期二,7月13日。
斯拉米特告诉调查人员露易丝·奥维恩也承诺不会逃跑并销毁证据。这也是一个考虑不持有它。
Slamet说:"在调查人员审查后,我们得出结论,有关人员不会重复她的行为,也不会销毁证据,因为我们已经掌握了所有证据。
另一方面,国家警察优先考虑恢复性司法,以便这样的意见问题不会成为一种可以在社区中重复的行为。
"我们看到,监禁不是唯一的措施,而是执法的最后手段,或"最后残诉"一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警方优先考虑预防工作,以免其他方面也采取类似行动,"Slamet说
有了这些理由和考虑,最后,露易丝·奥维恩并没有在牢里苦苦挣扎。事实上,以前警察刑事调查股说,她将被拘留在国家警察刑事调查股。
他说:"客观原因是依法和调查人员的主观原因。
虽然拘留决定有所改变,但阿格斯专员强调,刑事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中。因此,有关涉嫌散布恶作剧的侵权行为仍将在审判阶段之前得到解决。
"(案件)仍在处理中,"阿格斯说。
事实上,露易丝·奥维恩的法律地位仍是个嫌疑犯。因此,不被拘留并不意味着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他说:"(嫌疑人的身份)符合被怀疑涉及的文章。
7月11日星期日,印尼西部时间16点左右,露易丝·奥维恩被大都会贾亚警方逮捕。她还被指为散布虚假新闻或恶作剧的嫌疑人。
逮捕是她声明的后果,该声明指出,死亡的病人或社区不是由COVID-19病毒引起的。相反,因为过度的药物相互作用。
此外,她还说,用于COVID-19患者的药物会导致身体并发症。
本案中,Lois Owien 被控与 2016 年第 19 号法律第 45A 条(2) 关于 2008 年关于信息和电子交易和/或第 14 条(1) 法律编号的法律第 11 号修正案一起,犯有第 28 条(2) 项 1946年1946年和/或1946年第1号法律第1款和第/或14条第1款(1)和1984年第4条以及1946年刑法条例第1号法律第15条第14款(2)第1款和第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