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工作场所正常性的五项新协议
雅加达 - 政府正准备在COVID-19的早期强加一个新的正常概念。卫生部还颁布了卫生部长令,编号为HK.01.07/MENKES/328/2020。本 KMK 包含在办公室和工业工作场所预防和控制 COVID-19 的准则,以支持业务连续性。
卫生部职业卫生和体育司司长卡蒂尼·鲁斯坦迪解释说,在工作场所实施新规范有五项规程。工作场所的经理或所有者、工人以及协会或工会等主管必须遵守此协议。
首先,工作场所的所有者或经理必须首先制定 COVID-19 控制政策,以便其员工能够执行该政策。这项政策与当地卫生局协调。
"为了确定这一点,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工作场所的工作类型。例如,从商业部门的规模来看,有一个小部门和一个大部门。必须考虑这一点,因为风险是不同的,"卡蒂尼在东雅加达格拉哈BNPB的一次讨论中说。5月29日,星期五
"然后查看客户的数量或数量,必须看到这一点。除了工作的健康风险,还有早班、中午班、夜班。然后,看到年轻或年老的工人的年龄,这有不同的健康风险,"他继续说。
第二个协议是,工作场所管理人员必须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以满足安全健康的工作场所的要求,以避免病毒的传播。
他说:"管理人员有义务定期清洁工作场所,对工作空间进行消毒,提供洗手或洗手的地方,并保持工人之间的安全距离。
第三,必须对工人进行社会化教育,了解COVID-19的发展以及如何控制它。因为,根据卡蒂尼的说法,工人们经常觉得他们已经了解了与这种病毒相关的一切,但他们还不知道如何在工作中实施预防。
在社会化和教育方面,公司管理人员可以与卫生工作者、社区服务提供者、卫生办公室和其他保健组织合作。
第四,工作场所还必须以积极和常规的方式监测其工人的健康。工作场所经理必须查看是否有员工出现疾病症状。
"管理者还必须监控员工是否戴口罩,保持距离。这必须持续进行,并且必须遵循有关COVID-19的信息的不断发展,"他说。
最后,工作场所经理必须报告并协调卫生办公室,如果他们发现工人或客人生病,需要进一步的医疗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