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雷贝克, 里齐克 · 希哈布指控检察官故意插入文章传播胡克

雅加达——乌米医院拭子测试案的被告里齐克·希哈布说,检察官(JPU)故意渗透到散布虚假新闻的文章中,如主要起诉书所述。

事实上,在警方调查过程中,本案只使用了违反卫生规程的规则。

但在确定犯罪嫌疑人后,出现了一条新条款,即1946年《刑法》第14条和第15条关于故意广播谎言的指控,以制造麻烦。

"最后,这篇额外的文章正是贾迪坎对一个主要和沉降器和更多的沉降器的指控。这是一篇非常强迫的走私文章,"Rizieq在6月17日星期四东雅加达地方法院的听证会上说。

随着这篇文章的插入传播虚假新闻,Rizieq认为检察官故意夸大了乌米拭子测试结果(RS)的情况。目标是使惩罚更加严厉。

"JPU 将之转变为刑事犯罪案件,其威胁是监禁 10 年。只要给一个好的JPU布迪曼提建议,就知道将健康原型案件与走私犯罪物品定为刑事犯罪,使病人和医生及医院的刑事定罪不是好行为,不是善行,而是一种恶劣而令人发指的行为,"Rizieq说。

为了获得信息,里齐克·希哈布被检察官判定有罪。前伊斯兰捍卫者阵线的支持者被判处6年监禁。

检察官在6月3日星期四东雅加达地方法院的听证会上说:"判处被告里齐克·希哈布6年监禁。

在确定指控时,检察官认为此事令人负担沉重,而且减轻了负担。由于有罪考虑,里齐克·希哈布已两次被判有罪。

里齐克也被认为不受政府防止COVID-19传播的计划支持。就连里齐克在审判中被裁定为不敬。

至于闪电的事情,里齐克是一个宗教人物,后来可以成为陶拉丹为社区。

检察官Rizieq法官出于考虑,根据证人和专家证词,违反了1946年《刑法条例》第14条第1款(1)款和第(2)款以及第15条关于《刑法条例》第55条第1至1条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