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库姆汉姆:荷兰传统刑法许多偏离刑法原则

雅加达 - 法律和人权部长(门库姆汉姆)亚索纳·劳利说,刑法书(刑法)或"韦特博克·范斯特拉弗雷希特·沃·内德兰施独立",这是荷兰殖民遗产,与普通刑法原则有很大偏差。

安塔拉6月14日星期一援引他的话说:"荷兰殖民遗产的《刑法》发展得非常迅速,与普通刑法的原则有很大偏差。

老李继续说,这一发展与纯粹的刑法和行政刑法密切相关,特别是在《刑事制裁的限度》中帕克所说的刑法的三个主要问题上。

首先,门库姆说,制定禁止行为,第二,制定刑事责任,并制定制裁的形式,刑事和行动。

传统的犯罪计划总是侧重于这三个问题,而不考虑刑事定罪的目的,因此,犯罪似乎被视为"在考达文蒙"原则的绝对后果。

事实上,劳利说,现代刑事定罪制度应始终考虑与犯罪人或受害者有关的人类价值观。

门库姆说,《刑法(草案)》是政府努力制定国家刑法编纂制度之一,旨在取代旧的《刑法》,成为荷兰东印度群岛殖民法的产物。

他说:"这项编纂工作旨在解决由于韦特博克·范·斯特拉弗雷希特·沃·内德兰施独立实施的模糊性而出现的问题。

印度尼西亚法律专家J.E Sahetapy教授经常提醒说,任何刑法都没有得到立法机构和行政部门的正式批准。《刑法》没有正式翻译,鉴于一种翻译和另一种翻译之间存在区别,印度尼西亚执行《刑法》的翻译仍然没有含糊不清之处。

同样,法律和人权部副部长爱德华·奥马尔·谢里夫·希亚里耶教授说,RKUHP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事情,需要立即批准。

"因为,我们使用刑法生活了近76年,这是不确定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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