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处船长监禁,因为他疏忽导致外国人死亡
德纳帕尔 - 德纳帕尔地区法院的法官团判处一艘巴厘岛海豚游船的船长入狱,因为他被证明疏忽大意,导致两名中国外籍人士,即Yu Hanqing和Shi Guohong以及ABK Kadek Adijaya Dinata死亡。
在巴厘岛登帕萨国家法院的听证会上,法官委员会主席Syahbuddin对被告I Kadek Ariawan(28岁)判处两年监禁,因为他被认为疏忽大意,导致2025年8月5日南登帕萨Sanur海滩码头入口的船翻了。
“被告被证明犯有罪行,因为他疏忽或疏忽,导致他驾驶的船翻了,沉没,造成三人死亡,”法官在8月4日星期二报道的听证会上说。
法官同意巴厘岛检察官办公室(JPU)的检察官I Ketut Yasa,被告违反了2023年第1号法律第474条第(3)款,该法律与2026年第1号法律有关。
然而,法官的判决比检察官在上一审中提出的要求被告被判处3年半至3年零6个月监禁的指控要轻1.5年。
判决的重压在于被告的行为导致三人死亡。
在法官的考虑中,减轻了被告在审判期间表现得礼貌,承认他的行为,受害者也原谅了他,被告工作的公司也向受害者家属支付了赔偿金。
在听取法官的裁决后,审判中的被告表示,他正在考虑法官的裁决。
“我想想,陛下,”被告在听证会上说。
同样,检察官也表示,他正在考虑法官的裁决。
在检察官的起诉书中,被告被揭露为船长,在船从巴詹·努赫港,努沙·皮达,前往萨努尔码头启航之前,没有检查和计算乘客人数。
由于被告只提到载有75名乘客的清单,而船只载有总共80人,其中包括75名乘客和5名船员。事实上,清单上没有列出5名乘客,而8名乘客在船长室。
当他于15.30 Wita左右进入Sanur港口航道时,被告曾减慢船只的速度并等待海浪平息。
然而,他决定在巨浪完全过去之前进入港口。然后,船从后面被巨浪击中,翻了,沉没。
检察官认为,作为船长和了解Sanur港海浪特征的经验丰富的被告应该等待安全的时间进入港口。
此外,船上还证明了过载。根据船舶安全证书,他说,巴厘岛海豚游船2只允许载运75名乘客和5名船员。
然而,被告仍然制作了一份航行申报单,申报乘客人数符合允许的限额,因此船只获得了航行许可。
这种过载被认为会降低船只的稳定性,并使船只更容易在遇到大浪时翻倒。
事故造成两名中国乘客,即俞汉庆和施国宏,以及一名船员,卡德克·阿迪贾亚·迪纳塔死亡。
根据目击者的说法,三名受害者被发现有溺水和淹没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