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政府对公证人实施新的PNBP关税

雅加达 - 政府为申请职位转移的公证人确定了新的非税收国家收入(PNBP)关税,包括转移到雅加达的最高5亿印尼盾的关税。

这些规定由2026年关于法律部适用的PNBP类型和费率的第30号政府条例(PP)规定。

2026年7月2日由普拉博沃·苏比亚托总统签署的该条例将于2026年8月1日或颁布后30天起生效。该PP还取代了2024年第45号PP。

第30号PP第7条强调,在法律部环境中征收的所有非税收国家收入都必须存入国家财政。

根据政策附件,政府根据目的地区域的类别确定了公证员职位区域转移的税率,即转移到B类区域的税率为每人5000万印尼盾,而C类为每人2500万印尼盾。

与此同时,前往雅加达以外的A类地区的转移征收每人1亿印尼盾的关税。至于向雅加达提出转移的公证人,他们收取最高关税,即每人5亿印尼盾。

此外,5亿印尼盾的费率也适用于从C类地区转移到A类地区的公证人,如果转移目的地是雅加达。如果转移目的地在雅加达以外,则每人收取1.5亿印尼盾的费用。

除了管理地区职位转移的费用外,政府还提高了公证员任命的PNBP费率,即以前为150万印尼盾的任命费现在为每人500万印尼盾,增加了约233.3%。

另一方面,其他一些公证服务费,即申请访问公证员职位提升或转移的费用,仍然是每份申请200,000印尼盾。

与此同时,由于丢失或损坏,更换部长关于任命、调任、延长任期或辞退公证人的决定的费用仍然是每人100万盾。

政府还规定,每位年满67至70岁的公证人每年延长任期,PNBP税率为4000万印尼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