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法修订:谷歌、新闻理事会和行业参与者呼吁平衡监管

雅加达 - 修订版权法(UU)的讨论引起了各界的关注,从科技行业参与者,新闻委员会到法律援助机构。他们一致认为,需要仔细制定监管,以便能够保护创作者和出版商的经济权利,同时保持数字创新和言论自由的气氛。

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谷歌表示,它致力于支持版权法修订过程。这家全球科技公司表示,它愿意与政府进行对话和合作,制定能够平衡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的监管。

谷歌强调,它尊重出版商管理新闻作品的权利。根据该公司的说法,新闻网站的所有者完全控制决定其内容是否可以在Google Search中显示,或者是否在基于人工智能的服务中使用。

此外,谷歌表示,它已经提供了一些权利管理机制,例如Google-Extended,片段设置以及YouTube上的Content ID,这为内容所有者提供了对使用其作品的更大控制。

然而,谷歌还提醒说,过于限制性的监管方法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这些限制被认为可以减少数字内容的分发,限制出版商在独立建立商业合作方面的灵活性,并扰乱与印度尼西亚30多家媒体公司通过各种计划(包括Google News Showcase或精选新闻)建立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与此同时,各方认为其他数字平台也需要积极参与版权法修订过程。据认为,所有行业参与者都参与其中,对于确定监管的潜在影响至关重要,同时确保所产生的规则能够支持国家数字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

委员兼数字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达尔安·达希也表达了对监管平衡重要性的看法。他提议在管理新闻工作者的经济权利时采用混合方案。

通过该模型,媒体公司仍然可以自由地直接进行业务合作,即在集体管理机构(LMK)机制之外的B2B。

“混合模式已经在一些国家实施,被认为能够保护媒体的经济权利,同时保持行业的灵活性,”Dahlan Dahi在7月14日星期二的声明中说。

与此同时,LBH Pers执行董事Mustafa Layong提醒说,版权法修正案不会成为一种工具,反而限制数字空间的创造力和言论自由。

LBH Keadilan的主任Nurbayu Susandra也表达了类似的担忧。据他介绍,修订版权法和广播法案必须确保不会出现可能限制新闻自由的条款。

他认为,关于公平使用版权限制的规定仍需要加强。此外,关于版权的2014年第28号法律第112条至第115条的刑事条款被认为有可能被滥用,如果不对新闻活动进行明确的例外。

Nurbayu还强调了《广播法案》第50B条草案,他认为需要仔细审查,以确保不为调查新闻的限制或适用多义条款提供空间。

“这些刑事条款确实存在于现行法律中。当政府和众议院修订版权法时,担心会出现,因为如果没有明确的例外情况,通过公平使用安排的新闻活动,这些刑事漏洞可能会被滥用,“Nurbayu说。

这些观点表明,修改版权法案不仅希望加强对创作者和出版商经济权利的保护,还希望维护法律确定性,新闻自由和健康的数字创新环境。被认为是关键的包容性监管草案和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参与过程,以便法律改革能够为印度尼西亚的数字生态系统提供长期利益。